湖北省黃岡市1200餘法輪功學員 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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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8月04日訊】據明慧網報導,自五月以來,全國各地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其中湖北省黃岡市已經有一千二百二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要求「兩高」追查並審判罪行累累的江澤民。僅上一週,七月二十五日到七月三十一日,又有一百八十九人控告了江澤民。

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控制媒體誣陷、造謠、煽動中國人仇恨法輪功,將所有人的利益與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捆綁起來,致使那些喪失良知、失去理智的人在利益的驅使下,參與迫害。江在全國系統性的對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人性政策。普遍的對大法弟子實施判刑、勞教、遭受酷刑,使億萬大法弟子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十六年來,這些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包括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在中國大陸一直被江氏集團極力掩蓋著。現在,在湖北省黃岡市一千二百餘法輪功學員的控告書中,每位法輪功學員都描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實,和發生在他們每一個人身上遭受江澤民集團迫害的事實,這是最高檢察院依法對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的確鑿證據。

湖北省黃岡市龔菊生,男,現年七十五歲,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晚,劉河鎮派出所警察和村幹部,未出示任何證件,闖入他家,非法搜查,強行將學煉法輪功的書籍、器材和畫像拿走,強行將他押到鎮派出所捆綁、吊打。龔菊生在控告書中說:「(他們)用繩子把我綁在一大桌子上,全身脫光,幾個警察用竹條、竹片狠狠抽打我,我遍體鱗傷,血流如注。隨後,以不講真相資料來源和不表態不煉功為藉口,用繩索將我捆住吊起兩米多高,又突然放下,摔在地上,連續多次,接著用竹片和棍棒猛打,打得我死去活來。最後休克了,人事不知。屁股已被打爛,每天坐在角鋼上,不准動,身上衣服和肉粘在一起,使我痛不欲生。」

湖北省麻城市董傳霞,四十七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在北京被海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她在控告書中說:「在被所謂的審訊中,我被一男性警察毒打,被其電棍從椅子上電到地上,我無法形容當時的恐懼、痛苦和無助,我被強大的電流電得在地上翻滾,這一惡警為了不讓我滾動,竟然騎坐在我的身上,猛電我頭部、頸部、手和全身,並揚言準備將電棍伸進我的衣服,情急之下,被我呼救制止,方才住手。那次,我頭髮被電焦,頭皮和脖子皮膚大多被電紅、電焦,並導致小便失禁。

每每陳述和回憶起那些儘管已過去十幾年的事,心底的陰影和恐懼還總是揮之不去,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那些摧殘,很難讓人置信那些事情會發生在江澤民揚言的‘人權最好時期’,而且就發生在中華泱泱大國的首都北京。」

湖北省黃岡市楊淑芬,五十二歲,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楊淑芬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女子監獄,她在控告書中說:「二零一零年,惡警劉健鷹調到七監區一分監區任指導員,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長期罰站,白天在車間生產,晚上從六點左右一直罰站到凌晨四點,強行看、聽污衊大法的書、光盤;不准法輪功學員之間相互接觸(隔離距離最少一米),更不準講話,也不准刑事犯與我們講話。」

湖北省浠水縣楊細陽,九十七歲,老人的兒子張新子老實、本份,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近一年,勞教一年,判刑七年,受盡折磨、毆打、酷刑,至今仍未出獄,家裏的經濟來源斷絕。她說:「我親眼看到這些年來兒子修煉法輪大法後,從一個體弱多病、惡習纏身的人煉功後變成了一個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事事能為別人著想的好人,現在我已是風燭殘年,人世的辛酸與苦難早已嘗遍,唯一的願望是兒孫過的安好,可是兒子沒做壞事卻無端被判刑,讓我的精神支柱徹底崩塌,為此我已經哭瞎了雙眼,但是我還是每天在門口盼啊盼啊,等啊等啊,一定要等到我那孝順的兒子重歸自由,回到我的身邊;一定要等到迫害良善的惡人被繩之以法,遭到正義的審判。」

湖北省武穴市周光雄,七十五歲,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周光雄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三年。五月十日,由看守所送到武漢洪山分配站,十七日分到武漢漢陽琴斷口十七監區十七中隊,酷刑折磨,利用犯人把他右大腿摔脫節不能動,包夾犯人把他拖到醫院,醫生查看說:年紀太大了,不好接治,返回監室,疼痛使周光雄滿身大汗,全身衣服和被絮都濕透了,受盡煎熬折磨十個月餘。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周光雄被轉到沙洋范家台監獄三監區七分監區。三個犯人兩個警察五個包夾迫害大法弟子周光雄,用各種花招,有一次五人配合將周光雄扯到醫院打,下毒藥,一連三月,周光雄受到傷害,耳朵被牢頭打聾,聽不到一點聲音,到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非法刑期滿,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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