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27日訊】據明慧網報導,吉林省長春市單宜民女士今年五十歲,是長春市寬城區一位教師,工作盡職盡責,曾是優秀班主任、市優秀教師。可是在過去十六年中,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剋扣十年工資,全家人遭受巨大痛苦。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單宜民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訴狀告,狀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修煉法輪功擺脫常年疾病的痛苦
在一九九五年年底,我因祛病健身走入法輪功修煉的。
修煉大法前,我心動過速每分鐘一百三十~一百四十次,使我渾身無力,心悸、煩躁。左膝關節積水腫大、變形,經常半夜疼醒熬到天亮。蹲不下、跪不了、也伸不直,上下階梯得用一條腿倒著走。秋天,加了毛皮的厚棉褲早早穿上,春天不到五月一日絕不敢換下;夏天穿著紗裙,裏面必須套著戴氈子的護膝。藥物、理療、按摩、針灸,能想到的辦法都用上了,最後還不行,就吃強力鎮痛藥頂著,那時滿腦子裏就是將來得拄拐棍了。鼻竇炎,憋得頭脹痛,記憶力減退,做過穿刺。因為常靠嘴呼吸,所以氣管、咽喉都不好,時常打點滴,我成了醫院的常客。各種中成藥、西藥得錯開吃,沒進家門就能聞到中草藥味兒。那些年老人、丈夫、孩子也常常生病住院,三十歲的我心情可想而知。
煉功不久,各種病狀都逐漸的消失了,真是一身的輕鬆啊!
我從做一個真正的好人開始,真誠善待所有和我有緣的人,逐漸的淡泊名利,心態也變的純淨、自然,心情愉悅。放下對婆家潛藏心底的不滿,我的家庭關係更加和睦了。在單位面對不公時,我學著按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寬容忍讓,平和處理。我不計個人得失,也不收學生、家長的禮金。我工作盡職盡責,被評為優秀班主任、市優秀教師。我帶的班級,高考班升學率和就業反饋都是學校最好的。最讓我欣慰的是學生畢業前說:無論將來走到哪兒我都知道怎麼做人啦。當領導得知我以校為先主動讓榮譽時,讚許道:你能做到這些完全源於你的信仰。我覺的真心為別人著想、禮讓是快樂的。修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受益。
正當我和同修們沉浸在修煉法輪功的幸福時刻,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以一己之私,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功誣陷、定罪,對億萬法輪功修煉者悍然發動了史無前例的、最邪惡的、最殘酷的迫害。
遭受的江氏集團和中共的迫害的事實
1、迫害之初,派出所、學校、街道辦事處脅迫家人限制我的自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姐姐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葦子溝戒毒所。一天,我被警察帶到凱旋路派出所。他們像審犯人一樣記錄我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問我去吉林省政府一事,並讓我在誣蔑法輪功、保證不煉的單子上簽字。過幾天,校長祖長錄、書記杜麗娟找我談話,放棄修煉,下班了還不讓我走,並和我的家人配合全天監控。後來,每到所謂的「敏感日」,教育局都向書記劉桂琴了解我的思想動向。就這樣每天在領導、同事的監視、歧視、不解、嘲笑與冷漠中「工作」,那種心裏的苦真是難以言表,深深的壓在我心底。
2、綁架、關押、審訊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中午,我與同修們在飯店吃飯時,長春市國保大隊警察穿著便裝,有兩個男警把黑塑料袋強行套在我的頭上,抓著胳膊把我架上車,緊緊夾在他們中間。我們被關押在淨月附近一個近乎廢棄的樓房裏(一個秘密審訊室),被非法審訊。
一個被稱作主任的人(男,五十來歲)說話粗俗,把師父的法像扔到炕洞裏燒,又牽來一條大狼犬恐嚇我。桂林路派出所王姓所長把我的胳膊反擰背後,用力往上提,頓時我感覺非常疼痛。他又把我單手銬在椅子上,手銬勒得很緊。「六一零」一年輕男警虛情假意的誘騙我,要我說出資料來源,都做了甚麼,和誰聯繫。還有一個頭目(男,五十多歲),讓我說出前些天和我聯繫的同修是誰,此時我才知道手機已被監聽。他看我不出聲,就說人已經抓了,一會兒就到(其實是在詐我)。另一年輕男警氣的扔礦泉水瓶打在我頭上。非法審訊到半夜,我們被押送到桂林路派出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留我三十天。
警察是拿著我包裏的鑰匙,在我家裏沒人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搜查的。回家後發現,我新買的包和孩子的牛仔褲都沒了。我和同事同修是被學校上報到市教育局,學校和教育局串通市國保大隊,蓄意對我們迫害的,還連累了姐姐同修和另一同修。
3、非法拘留人格遭到侮辱,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六月二日,我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這裏,我們被迫留指紋,遭強行脫衣搜身。不許我們穿鞋,光著腳走過長長的走廊,被隔離關押。一進號房,就有人「照顧」,洗冰冷水浴;浴後,你會發現發卡、腰帶卡、衣扣、拉鏈、腰鏈所有的金屬類硬物統統剪下;高牆兩側相對的監控器能監察到每一個角落;吃的是不熟發粘的玉米發糕;喝的是無油、沒洗淨的稀菜湯;兩邊木板大通鋪上,擠著四十五人;白天坐板、做工(一次性筷子、牙籤),晚上「立刀魚」式睡眠(兩人一顛一倒,臉對著另一人的腳,身體側臥緊貼,沒有空隙無法翻身)。
我被戴著手銬非法提審。男警察態度蠻橫,讓我們排隊靠牆邊走,保持距離,不許說話。第一次提審,國保大隊對我非法勞教一年,我拒絕簽字,要求無罪釋放。第二次提審又對我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僅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就被綁架到市國保大隊、「六一零」、桂林路派出所和第三看守所的警察當作「罪犯」看待。在這裏,我的人格遭到侮辱,精神和身體上受到了極大的痛苦與傷害。
4、非法勞教,洗腦、奴工、加期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這裏的一切都是被強制的:按手印、照相、剪短髮、穿號服、戴胸卡、背監規;獄警點名要起立喊「到」;進門先報告,獄警允許才能進;嚴格的作息時間,所有動作要快、靜、齊;上廁所也只能上下午各一次;沒有熱水洗漱,在寒風刺骨的嚴冬,只能洗深井冷水澡。
這裏的一切都是受監控的:行走坐臥,洗漱打掃、吃飯睡覺、勞工學習,甚至是上廁所、洗澡都是在獄警、包夾(邪悟幫教、慣偷、賣淫)的監視中;法輪功人員相互間不許說話、不能眼神對視、不可傳遞東西;三、四人為一個監管包,距離不可超過一步半,稍有疏忽就被處罰,實行連禁制。
除了身體被監管,勞教所用偽善、強迫、體罰、酷刑、不許家屬探視等多種強制的手段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來達到轉化的目的。被迫的妥協,令我深夜難眠,食不甘味,我愧疚至極。我的心在流淚、在滴血,就這樣在內心焦灼的痛苦中煎熬著,胃部開始發脹,經常打嗝,一直到現在沒有恢復。
在生產小隊,我被強迫勞動,每天十幾個小時,有時還要加班加點趕任務,而生產登記本上只記載不過六小時的工時。出口工藝品蝴蝶的羽毛、粘膠、氣味對身體、皮膚都有損害,手被磨出泡、變的粗糙。晚上收工還被繼續灌輸邪惡的謊言,思想彙報等。
解除非法勞教前,街道辦事處的王丹主任要我再寫五書,我不從。指導員李影說:不寫就是思想沒徹底轉化,不許家人來接,直接送洗腦班。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我在解除勞教單上簽字時,看到與日期不符,我被多關了八、九天。街道又派人來接送我回家,目的是繼續監控我的行蹤。
5、江氏集團迫害給家人帶來的痛苦
姐姐修煉大法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不斷提升著自己的境界,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直腸癌前兆(便膿血)等疾病很快都不翼而飛了。大法給她身心帶來的變化及她的工作態度與品行,贏得了校領導、同事、家長和學生的讚賞與尊重。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姐姐卻多次被綁架、騷擾、關押、拘留、勞教,這給她的家庭都造成了太多的苦難。
二零零三年大年初三,姐姐又遭到朝陽公安分局綁架,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被拘留三十多天,被迫害的血壓高達二百二十,心臟病發作的情況下,仍被送往勞教所,遭拒收後,回到家中。自此她被停止工作、扣發工資。
姐姐的孩子正在讀初中,一次次經歷著與母親分離的痛苦;為要回媽媽,和爸爸一次次走進戒毒所、派出所、公安分局,面對蠻橫、無理的警察。這對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兒來說得克服怎樣的艱難?要有多大的勇氣啊!?她流著淚、踮著腳給被銬在鐵椅子裏的母親餵飯。後又被迫停學。我的姐夫也承受著極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嚴重的影響了他的工作和生活。
我的母親修煉大法前,年年是大半年住院,修煉後各種病症逐漸消失,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二零零三年過年時,眼睜睜的看著女兒被警察強行綁架、抄家,由於受到驚嚇,猝死。由於這場迫害,母親就這樣走了。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零零六年九月,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學校辦公室主任王福盛多次威逼我丈夫上交了我的工資儲蓄折。面臨經濟的窘困,丈夫不得不想盡辦法賺錢供孩子上學。他承受著精神上的壓力,既要上班又要照顧孩子。那時,孩子剛上初一,給我寫信說:「媽媽,你打我罵我、讓我幹活都行,只要媽媽能在我身邊。」孩子來過一次,見到我,他強忍淚水,說他學習生活都快樂,讓媽媽放心。我一直笑著和孩子說話,可離開後,再也抑制不住心酸的淚水。
僅因為我信仰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想有個健康的身體,就被迫使我們母子兩分離,這讓孩子如何能夠理解和承受?他將怎樣面對人生?孩子的班主任說:孩子上課時經常走神,心事重重,學習成績下降。對我的迫害使我的家人承受著無辜的傷害,給未成年的孩子心裏蒙上陰影,嚴重的影響了孩子的成長和學習,嚴重的影響了我丈夫的工作和生活。
從勞教所回來後,敏感日之前,警察打電話騷擾丈夫,學校領導也找過他。接到電話,丈夫就心慌、頭暈,手都在顫抖。四十剛出頭,頭髮幾乎都白了。二零零八年四月,凱旋派出所警察大李子多次打電話,以我丈夫的工作要挾他,讓我去派出所或一定來家見我。說要開奧運會了,要人人核查過關。丈夫怕我再被迫害,讓我躲過奧運再回來,我無奈的離開了家。我們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平添痛苦,陷入極度的恐懼和痛苦生活之中。導致他身體病痛不斷,八十四歲高齡的婆婆也常為我們擔心。
6、被非法剝奪工作的權利、扣發工資十年
從勞教所回來後,學校不允許我上班,也扣了我的工資儲蓄折。我多次回學校要求上班。兩任校長、書記與辦公室主任、人事、會計配合串通、互相推諉、百般刁難。
二零零七年初我寫了書面申請要求上班,後又拿著吉林省省委的文件去學校找校長祖長錄和書記劉桂琴,要求恢復我的工作和一切待遇。他們說考慮一下。沒幾天,我丈夫聽說學校、教育局要送我去洗腦班,就去找校長祖長錄。他蠻橫的說:「為她自己也要單辦洗腦班(那時長春市洗腦班已解體)」。丈夫只好無奈的和祖長錄商量只要不送洗腦班,就同意不來上班,保留檔案,退休再說。丈夫回來要我別再去學校找了,他的承受已到了極限。
二零一四年上學期,我又去學校找下任校長賈慧秋和書記潘佔宏,要求恢復工作。他們又是偽善推脫,並說要盡校長、書記的職責,潘佔宏又去市「六一零」惡意舉報我。
我被非法剝奪工作權利、停發工資、扣押工資儲蓄折至今。這十年多,給我和家人在名譽、精神、經濟上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嚴重的破壞了我們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