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隨著7月20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被「雙開」,宣布涉及「大量核心機密」,中共黨和國家核心機密的的「守門人」也成為媒體熱議話題。
7月21日,海外中文媒體披露,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在中共中央國家機關中是一個詭秘機構,擔負著保衛中共當和國家核心機密的職責。
其主任一般由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兼任,其委員會下設的辦公室名為中共中央保密辦,和中共國家保密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保密委、保密辦、保密局是幹什麼的?簡而言之,保密部門就是要通過各種手段讓中共黨和國家機密不外洩。
中共政府部門紅頭文件上印著的「秘密」、「絕密」字樣,就是保密局要幹的活。
許多中共政府機關的電腦不允許插U盤、不允許上外網、不允許通過電子郵件傳資料,也都是在執行保密局的要求。
什麼是核心機密?
根據中共黨章等相關規定,中共黨和國家的機密是指關係中共黨和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一定時限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如果在保密時限內擅自公開或擅自擴大接觸範圍,就是洩密。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批准《關於在對外活動中加強保密工作的請示報告》的通知中,規定10條保密守則:
(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8)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10)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根據《保密法》,中共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
6月11日,在對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一審宣判中,有涉及「洩露國家秘密」的內容,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但令計劃與周永康「洩露國家秘密」不同,令計劃作為中共中央秘密的「守門人」,違法違紀「獲取」中共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
有分析指出,令計劃對應的罪名更近於「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根據《新華社》通報的嚴厲措辭,令計劃在此一項罪名中,可能會被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