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18日訊】據明慧網報導,目前已有超過八萬法輪功學員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控告凶犯江澤民。山西省陽泉市從六月份開始至今已有百位法輪功學員郵寄遞交了自己的控告狀。
這些法輪功學員當中有國家公務員,退休職工,很多是純樸的農民,在他們的控告書中,描述了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真、善、忍」的內涵,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對人真誠、善良、寬容,家庭關係變得和睦,婆媳關係也融洽,鄰里關係和諧,並獲得了身體的健康和道德的昇華。
然而,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後,他們被非法抓捕、關押到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判刑,上門騷擾,跟蹤、監控、敲詐、勒索錢財,使他們的家庭被拆散,有的流離失所,無論是法輪功學員本人還是他們的家人遭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和肉體摧殘。
一、公務員王素萍被非法勞教、判刑,開除公職
陽泉市林業局職工王素萍女士,五十八歲,是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她說:「由於我幼小出麻疹受涼沒發出,結果得了嚴重的肺結核病,咳嗽氣喘,每年春秋更厲害,憋得不能睡覺,花了家裏許多錢,隨著年齡的增長好一些,但遺留下咳嗽,氣喘,特別到了每年春秋更嚴重,因有病家人都讓著我,慣了一個犟脾氣;自修煉法輪功後,咳嗽氣喘沒有了,脾氣也緩和多了,做事考慮別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與同事,同學,鄰居,交往,都說我心善,人心好,工作勤勤懇懇,我和上億的人一樣,使身心受益匪淺。」
王素萍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說,在江澤民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當天我去山西省政府上訪,行使我應有的權利,說句公道話:真、善、忍好,法輪功沒有錯,還我們師父清白。到了省政府大門附近,就被綁架到杏花嶺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夜不給飯吃,第二天被陽泉市公安局帶回審問後,又被綁架到南山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兩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我去北京上訪回來後的二十三日下午(除夕),原林業局把我騙到門房後,伙同南山派出所的不法人員,把我非法綁架到陽泉市看守所,後被枉批勞教一年,劫持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天天逼著看侮辱法輪功的書、錄像,和所謂「交流」,目的就是讓放棄修煉法輪功,剝奪了我的人權,人身完全失去了自由。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晚九時左右,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伙同南山派出所十幾個人,不由分說將我綁架並非法抄家,當夜把我綁架到陽泉市看守所迫害,炎熱的夏天被銬上幾十斤重的鐵鏈、手銬,長達五十二天,被打的從嘴流血,強行灌食,後枉判我五年,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單位林業局落井下石,開除我的公職,斷絕我的生活來源。
我被非法判刑關押在監獄期間,給我的家人帶來了無盡的痛苦,年邁的母親哭的整夜不能入睡(已去世);女兒在極大的痛苦和悲傷中,流著眼淚考上了大學。我的大哥因我被關押急的做了大手術,弟妹們急的團團轉,放下自己的工作不顧,照顧我的家,去監獄看我,還得替我負責我上大學的女兒。
侮辱法輪功的廣播、電視,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使我的家人信以為真,造成了家人對法輪功的負面認識,給我全家造成精神上極大的痛苦和傷害。
二、程貴芳修大法後無病一身輕卻遭勞教迫害
程貴芳女士,四十九歲,是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說:「由於婚後生了四個孩子,產後受風落下滿身疾病──腿疼、腰疼、手腳冰涼、嚴重的腦神經衰弱、不能睡覺、頭頂冒涼風,到處看病,中西醫都看了,花了好幾萬也不見好,磕頭燒香拜佛也沒有效果。得法(修煉大法)後重視心性修煉,在個人利益上不和人爭鬥,能吃苦,能吃虧,做事做人按照‘真善忍’標準來要求自己,我的身體有了神奇的效果,身上所有的疾病都好了,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美好的感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程貴芳女士遭到了嚴重的迫害。她在控告書中陳述說: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山西省陽泉市馬家坪派出所的不法人員張寶民,他來到我家,以謊言,談話,了解情況為由,把我欺騙到馬家坪派出所後,不法人員出拳打我,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和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非法把我劫持到山西省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因送女兒上大學,在太原飛機場被非法搜身,因有十七張法輪大法護身符,又被礦區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送山西省女子監獄被迫害,四年的冤獄使丈夫、孩子的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擊,經濟損失很大。
三、李海英夫妻共同控告首惡江澤民
李海英,男,五十八歲,修煉大法以後,不再有腎結石,不再抽煙喝酒、賭博,身體變得很健康,與朋友、家人相處和睦。李海英的妻子楊迎花,修煉前,因開車跑運輸落下了一身病,就像丈夫說的「是個爛人」,修煉大法以後,全好了,真是無病一身輕。她以前與妯娌、鄰居相處不好,修煉大法以後和妯娌、鄰居相處很和睦,遇到事情時常找自己。
在法輪功遭受迫害後,李海英一九九九年七月因去太原上訪,被綁架,二零零一年,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遭到了體罰和虐待,如多次面壁,戴手銬,打耳光,期間被開除公職。
李海英的妻子楊迎花,也遭到非法關押,勞教,監控、跟蹤。一九九九年七月,陽泉礦區派出所伙同貴石溝派出所、街道去家騷擾,只因說了句真話,被非法關押十五個小時,後被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回來後,被監控、跟蹤,失去了人身自由。在他們夫妻勞教期間,年邁的父母因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都得了偏癱;八十歲的老丈母因想女兒哭乾了眼淚;兩個孩子無父母照顧,精神和心靈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這一切都是江澤民造成的,因此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