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16日訊】據明慧網報導,原石油管道紀委書記兼處長胡忠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胡忠傑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向最高檢察院申請對江澤民立案偵查並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和精神賠償責任。
在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胡忠傑曾經被毆打、剃光頭、體罰洗腦、強制勞動、勞教一年半。
胡忠傑在控告中說:我退休時患有:膽結石、美尼爾氏綜合症、高血壓、神經性耳鳴、脂肪肝、腰痛等多種疾病,吃了不少藥,練了很多功法都沒有好轉。一九九六年六月,一位朋友叫我煉法輪功,並給了我一本《轉法輪》,從那時起我修煉了法輪功。我按照法輪功書中的要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煉師父教的五套功法,時間不長,身上的疾病全好了。
一九九七年新年前我父親查出肺癌,醫生說是晚期,告訴我說:「你回家準備一下老人的事,能過去新年就不錯了。」回家後我教我父親也煉法輪功,看老師錄像,聽講法後一切狀態很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他害怕迫害不煉了。結果一九九九年九月份就去世了。他煉功後又活了一年零八個月,使生命得到了延長。這證明法輪功叫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煉功對身體健康效果好,對社會、對人民都有好處,我是煉法輪功的受益者,千千萬萬的法輪功修煉都是受益者。法輪功是李洪志大師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是中國之幸、人民之幸,正像已故人大委員長喬石說的「煉法輪功於國家於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正確結論。
我煉法輪功,只是想有一個好的身體,只是想做個好人,同時也想讓別人知道「法輪功好」,只因有這個想法,只因堅持了「真、善、忍」的信仰,卻遭到了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迫害初始,單位辦學員學習班,進行洗腦,就強收煉功坐墊及各種法輪功的書籍、師父法像等一大宗進行了第一次抄家。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上午,鄒城市政法委書記孫春曉帶市公安局、古塔派出所、單位保衛科幾十人,包圍我家住宅,強行闖進我家,抄家綁架,拿走電腦一台(二零零二年七月七日退回)、放像機一台(二零零二年十月退回)、我女兒結婚錄像帶一套、香港回歸錄像一套、法輪功師父講法、錄像、錄音和書籍、銅製佛像一尊,等等一大宗,至今未退回。同時將我和妻子一同押到古塔派出所關押,第二天將我妻子放回家,將我轉到鄒城看守所關押。共計四十三天。
具體迫害:
一到監號,同監的犯人全部打你一遍。我當時被打的蹲不下,站不起,臀部腫的穿不上褲子。
揭火紙:就是剃光頭,用手動推子推頭髮,推一下揭一下,推一下揭一下,直到把頭髮推光,頭皮都揭破了,疼的很厲害。
早請示、晚彙報、訓斥、體罰洗腦。
強制勞動,一天幹很長時間,我當時每天糊火柴盒,完不成數量不讓吃飯。
被勞教一年半。「說是監外執行」,二零零二年的皇曆臘月二十九日鄒城市公安局去人到看守所,宣布我勞教一年六個月,並當天押送到周村勞教所,到周村勞教所查體後說:我年齡大、血壓高不收,就又從周村押回來,押送人員問:勞教所不收怎麼辦?孫春曉答覆說:「先放那裏」(指鄒城看守所)。這樣我又被關押在鄒城市看守所。同監號人給我起了個外號叫:胡發法輪二勞改(因為我從看守所辦了手續走了,又回來了),以後就不叫真名了。就這樣一直把我關押到新年後過了正月十五,在二零零二年三月初又押送周村勞教所勞教,又因血壓高仍不收,才把我送回家中。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至四月一日,鄒城「第二期法制教育學習班」強制洗腦,強制在轉化證明書上簽字、畫押。自此以後長期監視自由、監聽電話、到家中騷擾:要思想彙報。
強扣二零零二年二月、三月兩個月的養老金三千多元。我找本單位黨委書記李松柏,要養老金,他說:「你煉法輪功,給單位造成很大影響,也沒怎麼處理你,扣了就扣了吧!」
後來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我又找了鄒城政治委黃副書記,他答覆說:「我請示上級後再說。」結果直到現在也無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