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童割喉案偵結 檢方求判龔重安死刑

Facebook

【新唐人2015年07月15日訊】臺北女童割喉案兇嫌龔重安經臺北榮總精神鑑定,認定犯案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士林地檢署週三偵結,依殺人罪起訴龔重安,並向法院求處死刑,褫奪公權利終身。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蘇佩鈺:「本署今日偵查終結,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

5月29日下午,臺北市北投區一所國小,發生女學生在校內,遭歹徒持刀割喉,送醫後不治的駭人案件,北投分局案發後,逮捕涉嫌殺人的29歲男子龔重安。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蘇佩鈺:「其殺人手段兇殘,使被害人家屬身心嚴重受創,更使社會民眾身處恐懼,其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對龔姓被告,量處最嚴厲之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維護法治。」

龔重安事後供稱,因社會壓力出現幻聽,於是闖入母校隨機犯案,檢方在6月間曾提訊龔重安到臺北榮總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蘇佩鈺:「就刑事責任能力的部分,並沒有任何減情事由。」

檢方指出,龔重安經臺北榮總精神鑑定,認定犯案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認為龔重安僅因為紓解壓力,隨機殺害毫無抵抗能力的女童,毫無教化的可能與必要,建請法院量處死刑。

新唐人亞太電視高健倫、黃庭鋒台灣臺北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