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14日訊】伊朗核談判從維也納開啟,如今又自維也納落幕,持續12年。
2002年8月,伊朗被指秘密建造鈾濃縮設施和重水反應堆,引發國際關注。
2003年9月,國際原子能機構首次通過決議,要求伊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終止提煉濃縮鈾試驗。
2003年12月,在法德英三國斡旋下,伊朗正式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但伊朗一直強調和平利用核能資源的權利,並在暫停鈾濃縮活動方面多次出現反覆。
2006年1月3日,伊朗宣佈恢復中止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引起國際社會強烈反應。
2006年1月中旬,聯合國安理會正式介入伊朗核問題,決定由國際原子能機構把伊朗核問題提交安理會,要求伊朗在30天內中止一切核活動。
2006年12月,由於伊朗拒絕停止鈾濃縮活動,安理會通過第1737號決議,首次對伊朗實施制裁。
截至2010年,安理會共通過6份伊朗核問題決議,實施4輪制裁。
2013年:在日內瓦舉行的談判達成臨時性解決方案,同時雙方尋求通過談判達成伊核問題全面協議。
2014年:伊朗未能按要求達成一項全面協議,之後談判的最後期限兩度延期。
2015年3月:各方進行了密集的多邊及雙邊會晤,但由於各方分歧猶存,直至3月31日最後期限到達前,都未能達成框架性協議。
2015年4月:伊朗與六國宣佈達成框架協議,並將雙方達成全面協議的死限定在六月底。
2015年6月-7月:伊朗與六國在維也納展開最後一輪密集磋商,並在兩次延期加時磋商後,於7月14日完成這場,長達9年的馬拉松式談判。
新唐人記者曹菁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