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23日讯】香港移民伍先生近日對《大紀元時報》表示,為了移民加拿大,他在2007年曾向移民顧問提供的一個帳號支付了40萬加元,後來移民沒辦成功,也沒能拿回本金。伍先生向本報提供了匯款收據。他多次向警方、銀行投訴後無果,感到很委屈。
伍先生告訴《大紀元》,他在2007年被騙了40萬元。當時,幫助他辦理投資移民手續的移民顧問是潘鈺儀(Yuk-yee PUN,英文名Ellen)。潘鈺儀當年要求伍先生向加拿大滙豐銀行的一個帳戶匯錢。該帳戶名為「Newfoundland (Canada) Immigration Investment Holding Inc.」。潘鈺儀聲稱該帳戶是加拿大移民局的銀行帳戶,投資移民申請者把錢放進該帳戶後,政府會在5年零2個月後將有關款項退還給申請者。伍先生在2007年8月向該帳戶匯款40萬元,外加一萬多元移民手續費,移民申請一直沒成功。伍先生後來通過其他方式成功移民加拿大。如今7年過去了,伍先生一直沒拿回這40萬元。伍先生聘用了律師,調查後發現,潘鈺儀在2001年開了這個帳戶,2008年關閉了這個帳戶。該帳戶看似是政府移民部門的,其實不是。這個可疑帳戶是掛在在一間私人公司的名下。安省一名華裔男子持有該帳戶,他根本不知道這戶口的存在,不知道其身分被盜用了。伍先生告訴《大紀元》,潘鈺儀已破產,估計很難能拿回40萬元。他希望司法部門能給他一個公道。他說:「如果壞人不能被繩之以法,就不了了之了,那太過分了」。
向警方報案無果
伍先生表示,他至少5次向約克警方以及多倫多警方報案。身分被盜的華人男子也報案了3次,主動向警方提供有關資料。然而,警方一直拖延,沒立案。警方在2014年6月通知伍先生,警方不會受理此案。警方的理由是收款帳戶是香港滙豐銀行的戶口,並非加拿大滙豐銀行戶口。伍先生表示,事實上並未如此。記者詢問約克警方時,警方不願透露調查情況。發言人Andy Pattenden警官告訴《大紀元》:「約克警方還沒因這宗案子控告任何人有罪。我不確定警方是否正在調查此案。但一般來講,我們收到報案後,就會進行調查。在警方控告某人有罪之前,我們不能透露此案的調查情況。」
滙豐銀行不提供任何幫助
伍先生的律師曾多次聯繫滙豐銀行,要求對方協助調查此案。伍先生說,滙豐銀行不合作,也不提供任何幫助。若滙豐銀行職員沒有疏忽,騙徒絕不可能盜用他人身分開帳戶。滙豐銀行應負全部責任。伍先生還說,身分盜竊和詐騙都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滙豐銀行沒有履行應有的義務,沒打擊刑事犯罪。滙豐銀行對此案採取的態度有包庇之嫌。記者詢問加拿大滙豐銀行(HSBC Bank Canada)時,銀行不願談此案,只是說很重視金融犯罪的問題,處理投訴的流程很透明。滙豐銀行發言人Aurora Bonin告訴《大紀元》:「為遵守隱私法,我們不能討論個人或客戶的情況。我們非常重視金融犯罪的問題,我們同情那些受欺詐案影響的人。」Bonin還說:「為打擊金融犯罪,滙豐銀行在內部進行審查與調查,還與警方、外部調查機構合作。我們處理投訴的流程也是很強大、很透明。」
潘鈺儀否認所有指控
潘鈺儀的辯護律師帕克(John Park)告訴《大紀元》,潘女士否認此案中的所有指控。她沒參與詐騙,不是騙子,也沒有盜用他人身分。這些指控似乎是企圖詆毀潘女士的名譽。潘鈺儀曾對媒體表示,她希望社會還她清白。很多爆料是不正確的。潘鈺儀於1997年從香港移民加拿大。她創辦善美集團(Ellen『s Food Group Inc。)後,曾任行政總裁,旗下的餐廳包括富都名宴等。安省法院文件顯示,善美集團在2013年2月已破產。潘鈺儀於2014年7月2日承認自己破產,並委託安省Russo公司管理她的財產(估計值420.5萬元)。她的債務超過1,137萬加元。另一位華裔移民向約克區警方報案後,警方控告潘鈺儀5,000元以上詐騙罪。法院將在2016年1月開始審理此案。安省新市(Newmarket)法院未確認警方的指控屬實。根據加拿大法律,任何人在法院裁決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
——轉自《大紀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