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22日訊】(明慧網報導)「多少年後,小女兒悔恨地告訴我:當時她和爸爸第二次將我送進精神病院,想讓我一直呆在那裏,直到瘋了再領回家。他們認為哪怕伺候一個瘋子,也不想再擔驚受怕。」這樣一個人倫悲劇,就發生在江澤民發動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中。
今年六十八歲的孫玉華女士,是原山東煙台警備區副司令員許修政(已故)的妻子。由於江澤民發動了迫害法輪功運動,她被綁架、拘留、關洗腦班,並兩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
日前孫玉華女士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要求對江澤民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孫玉華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巨大變化,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主要事實:
修煉法輪功 身心巨變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有幸走入大法修煉的。得法前我有多種疾病:萎縮性寒性胃炎、胃痛、常年拉肚子、有時一陣陣劇痛,醫生曾建議我到外地大醫院;還有失眠,折磨得我整天頭暈腦脹,渾身睏乏,有時候出門到外面溜達時間長一點,家人就出來找我,擔心我的身體支撐不到回家;腰椎間盤突出重時,痛得我生活不能自理,多年來我一直無可奈何地承受著這一切,給家人帶來很多麻煩。因為病重,我的脾氣也不好,常常發火,和丈夫吵架。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明白了人為甚麼能得病,人怎樣能不得病。我按照宇宙法理「真善忍」歸正自己的言行,脾氣變好了,家庭和睦了,老公爹高興地告訴鄰居說:「我再也不怕老了沒人養活了,我兒媳婦變了。」我那一身病,不知不覺地奇蹟般都好了。
大法給了我新生,我心中充滿了對師父的感恩。
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一天,我被毓璜頂派出所所長叫去,當時還有我單位工會主席、警備區一個幹部和派出所幾個人,逼我看造謠污衊大法的電視,並逼我「轉化」。因我不寫保證書,第二天把我送到南郊一座學校強制「轉化」,不寫保證書不讓回家。晚上我們只能在蚊子嗡嗡的教室裏坐在凳子上睡。白天靠家人送飯,在他們的高壓威逼和家人的哀求下,我流著眼淚,違心抄了一份保證書。後來我人雖是回家了,心卻一直生活在痛苦中,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對不起師父為我做的一切。
在悔恨與自責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我到北京上訪,因為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我有責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不久我被駐京辦事處綁架,通知單位把我送回煙台,因不寫保證書,毓璜頂派出所將我劫持到煙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晚八、九點鐘,毓璜頂派出所一警察到我家,把我帶到派出所。說有人舉報你:說你通知明天到煉功點煉功。當晚我沒有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被非法關押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們到煉功點把許多前去煉功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派出所,所長看到我狠狠的第一句話就是:「看我怎麼收拾你!」
人倫悲劇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煙台警備區為了怕被牽連和毓璜頂派出所到我家威脅我丈夫說:你家必須保證她不再去北京上訪,否則勞教三年,如果勞教的話,會影響你的工作、你家人的工作和家庭生活。並提出以精神病的名義將我送精神病院。
丈夫當時是煙台警備區副司令員,在江澤民的「株連」政策下,一場人間悲劇在我家發生了:我的丈夫和小女兒在極度恐怖的精神壓力下,通過親戚聯繫到一家精神病院的副院長,編造了假病歷,毓璜頂派出所的警察朱衛民和我丈夫、小女兒以檢查身體為由,將我騙到精神病院,以精神病的名義直接送進病房。
進病房後我被強制換上病號服,被綁在床上打吊瓶、吃藥,如果不吃,就會被從鼻子插進塑料管直接灌藥或者捏著鼻子往嘴裏灌。不久我就開始出現失眠、吃飯時吞咽困難、坐立不安等症狀,後來我被折磨的徹夜無法入睡,整日焦躁地在病房裏踱來踱去,痛苦的感覺度日如年,後來精神實在受不了了,我就主動要來安眠藥緩解,十六天後家裏來人,看到我被折磨的不成樣子,才把我領回家。
二零零零年底,我又一次去北京想說句公道話,因為投訴無門,我到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出了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這時一群警察撲上來,搶走了我的橫幅,把我帶上警車,拉到不知哪裏的派出所,派出所通知煙台駐京辦事處將我遣返。這次回來,因我不寫保證書,毓璜頂派出所的警察和我的丈夫、女婿、外甥,四個人又一次把我送到精神病院,與各種各樣症狀–又哭又鬧的精神病患者同居一室,再次經歷了藥物折磨,三十九天後,在我精神即將崩潰的邊緣,同屋一個病號的家屬給我家人打電話,他們這才把我領回家。
多少年後,小女兒悔恨地告訴我:當時她和爸爸第二次將我送進精神病院,想讓我一直呆在那裏,直到瘋了再領回家。他們認為哪怕伺候一個瘋子,也不想再擔驚受怕。
丈夫生前曾是煙台警備區副司令員,親眼目睹了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巨大變化。他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曾上書江澤民和政治局常委,希望制止即將開始的對大法的迫害。上書信直接在互聯網曝光,引起國際社會強烈反響,致使江澤民惱羞成怒,親自下令成立專案組徹查此事,於是濟南軍區派工作組駐進煙台警備區,將我和丈夫分別找去談話,我被追問信的下落,同時逼迫我丈夫交代與法輪功有甚麼「組織關係」,並要表明「與法輪功劃清界限」的態度。九月二十六日對我丈夫下達嚴重警告處分,據說當時為了殺雞儆猴,還到處散布:煙台警備區副司令員因替法輪功發聲被一擼到底,打發回家。
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軟弱的丈夫一再妥協。直到後來我第二次從精神病院回家,二零零一年底丈夫已渾身是病,飽受病痛折磨。後來他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拿起《轉法輪》,通讀後豁然了悟人生,開始走入修煉,並兩次在明慧網發表聲明,向師父懺悔自己在修煉前曾做過的有愧於大法和師父的事。多年後,丈夫還告訴我:那都是他們逼的。這份傷痛一直留在丈夫的生命裏,成為揮之不去的陰影,直到二零一零年丈夫病逝。
江澤民在中國發起並維持這場歷時十六年之久的浩劫,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江澤民直接授命610在全國範圍內謀劃部署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毒打、電刑、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各種酷刑,導致多少生命的致死、致殘、致傷,而上億人遭受的身心凌辱與摧殘包括給我帶來的家庭悲劇,使我的親人因為心靈的煎熬與愧疚有的過早離世,有的至今無法從精神的枷鎖中解脫,江澤民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賠償我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把這個已經持續十六個年頭的迫害元凶、首惡──江澤民繩之以法,押上歷史的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