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慶市合川南津街梳鋪村村民張芬,身份證號:510226197409146109反映2011年至2014年車禍警察官員不作為,合川區銅溪鎮皂角村合川區政府反映數次情況沒解決任何問題,2013年8月上訪北京數次無望,在天安門喝農藥,反被北京市丰台區高家場46-3的黑監獄,黑關7天後被合川區信訪工作人員彭某,合川公安黃燕,銅溪鎮皂角村書記付小蘭,鄒隆華等五人接回合川於2014年12月24日晚,直接送達合川三廟,威脅我兒子下戶口作交易才簽字送張芬進精神病院,強行吃藥。
關押4個月之久,釋放時十塘村書記胥錫林說:再上訪還送進精神病院,把正常上訪人當精神病醫治,這就是依法治國嗎?這是人民政府所為嗎,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嗎?這完全是反人類法西斯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