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一審被判無期。相對周的巨貪和血債,這個定罪明顯屬於輕判。為甚麼周永康未判死?周永康未判死有兩個直接原因,而這兩個原因與習近平圍剿江澤民的佈局有緊密關係。
周永康未判死的第一個原因是,定罪基準的偏移。周永康最嚴重、最核心的罪行,即殺人、殘害民眾--包括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等,被排除在定罪範圍之內,被掩蓋或迴避了。這不合邏輯:因為周最後10年是中共政法委頭子,犯下的主要是血債型罪行,經濟犯罪雖然很嚴重畢竟是附帶的。但這次無期徒刑恰恰是用相對次要的受賄罪定罪。量刑取決於定罪。定罪基準偏移,必然導致輕判。
中共最高層為甚麼選擇最輕的經濟罪定罪?這與習打江的特點有關,與習以反腐名義清理江派的邏輯是一致的。習為甚麼要打江?根本原因在於習不願意為江迫害法輪功、活摘器官的反人類罪承擔罪責,不願成為千古罪人。一旦習不願成為替罪羊,江為不被清算就要用各種方法搞掉習,包括攪水、製造恐怖事件、政變和暗殺等。這樣,習為自保必須剷除江派,就形成了雙方你死我活的博弈。外表上看上去像以往的中共內部權鬥,其實內容是不同的。
在這場博弈中,習可以用江派的核心罪行來治罪它們,其實這是最強大的殺手鑭。但這必然涉及到對法輪功的昭雪,也涉及中共垮臺等一系列重大變故。習沒有做好應對這一系列變局的準備。但是習清楚地看到,江派同時是巨貪。用反貪腐名義打江符合民心,能最大限度聯合各種力量,是最大社會公約數,而且風險較小。這就是習選擇了用反腐名義清理江派,以及用經濟犯罪定罪周永康的主要原因。
但這也產生一個矛盾:不觸動不清算江派核心罪行就不能避免揹黑鍋。如果最後沒有逮捕法辦真正的罪犯江澤民,那麼輕判周永康反而變成了包庇反人類罪,而且打江「開弓沒有回頭箭」,江派也不會饒過習。因此,習一旦判了周(尤其是輕判),只有一種出路可以彌補,就是提速收拾曾慶紅江澤民,而且最後一定得用反人類罪等江派的核心罪行來判罪它們。這也就是把對周的未判死變成判死江的催化劑。
從5月份開始,通過法院「有案必立」的登記制度,反腐「打虎」進入「全民訴江」的「開放性打江」階段。實際上,法輪功訴江從鎮壓一開始就一直不斷,只不過被江用高壓手段鎮壓著。現在這個阻礙搬除了,閥門打開了,廣大民意起來形成洶湧訴江大潮。同時習陣營繼續對江派在老巢上海和各個主要系統(軍隊、政法、610、統戰部、國安部、外交部、央企包括金融系統等)進行全面大清洗。
從這個角度看,周永康未判死實際上構成了整體打江佈局的一個組成部份和配套過程。特別耐人尋味的是,這次《新華社》通稿強調周永康自認給黨的事業造成損失,沒有提到其對人民造成的損失。這從某種意義上似乎在暗示,真正人民的大審判還未到來,對江魔頭等的罪行將等江落網後一起清算。
周永康未判死的第二個原因是,周用坦白認罪,供出「重量級人物」(很可能包括曾江等)來換取不死。從《新華社》通稿強調周的「認罪悔罪」、以及周曾7次下跪求饒放他一條生路來看,這種可能性很大。
這裡的問題是:即使基本定罪偏移,但僅用從經濟罪定罪也能判死周。1億多元的受賄罪仍足以構成死罪,而且1億多元只是周及其家屬實際貪腐總額的一根毫毛。事實上,習給周留條生路,周「認罪悔罪」是一個因素,更主要的考量可能是:留下週作為活口對接下來的打江佈局和進程是有利的。這可從兩方面看。
一方面,周永康「竹筒子倒豆子」交待江的罪行(22份材料)和人證作為活證據的存在,對曾慶紅江澤民是一個巨大威脅。活證據在,隨叫隨到,江最恐懼。一般而言,在犯罪集團主犯沒有落網之前,把下面的從犯都處死了,證據就斷了。因此,最希望看到周永康被滅口的人群中一定包括江。換句話說,線索中斷對江有利,人證活口在對習有利。
另一方面,周供出江而獲輕判這一事實有利於瓦解江派餘黨軍心。清除江長期構築的勢力網是件大工程。這點從中紀委的排兵佈陣和反覆巡迴清洗可以得到印證。當江派殘餘看到周永康的不堪下場,看到周「立功贖罪」被免死,會聯想到自己,對這些人重新站隊、收集迫害證據、棄暗投明等有好處,這些人甚至可能成為訴江的法律控告人。這對加速摧毀和清除江派殘餘勢力有幫助。
總之,打江是習近平的終極目的。周判不死,對判死江並非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