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13日訊】日前,一批大陸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們,發現法院在對法輪功學員案件的一審過程中,普遍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因此律師們發出致全國部分中級法院的意見書,要求二審法院無條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對此,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對律師們的正義行為與勇氣表示讚賞。
6月9號,王全章、常伯陽、王宇、蔣援民等13位律師,聯合發出致全國部分中級法院的意見書,要求二審法院立即無條件撤銷卞曉暉、周秀珍、王燕欣、管龍妹、劉西衛、于溟等一系列上訴案的原判,發回重審。
意見書闡明,河北石家莊中級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黑龍江建三江墾區中級法院等諸多法院,違背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觸犯了刑事訴訟法第227條,當事人申請人民陪審員被法庭拒絕,屬於合議庭的組成違法情形。原審判決無效。尤為嚴重的是,這些法院的上訴法院無視這種錯誤,為一審的錯誤判決背書。
卞曉暉辯護律師蔣援民:「第一個,合議庭成員應當有陪審員成員參加,他沒有,三個全都是法官,而且是助理審判員擔任審判長,還有剝奪了陳新華的辯護人的出庭資格,只有我一個律師參加辯護了,還有3個律師都沒有通知。」
卞曉暉辯護律師蔣援民告訴《新唐人》,對於案件本身而言,卞曉暉不構成任何犯罪,沒有觸犯任何法律,違法的是石家莊監獄。
河北唐山市九零後大學畢業生卞曉暉,去年3月,為探望被監獄迫害至生命垂危的父親--法輪功學員卞麗潮,多次奔走於監獄及其上級部門之間,卻見不上父親一面,無奈之下,在石家莊打出「我要見父親」的橫幅,遭到當局綁架關押,今年4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去年12月開庭時,蔣援民律師為卞曉暉做了無罪辯護。
今年4月,瀋陽瀋河法院在對法輪功學員李東旭、高敬群、于溟的所謂庭審中,四名法警毆打當事人李東旭女士,辯護律師董前勇律師站起來,要求審判長訓誡法警的違法行為,並講出他的當事人李東旭在偵查階段,被扒光衣服,暴打耳光,陰部遭到電擊的事實。
法官卻命令法警,將董律師拽出法庭,法警還使勁掐住律師的脖子和喉嚨,致使律師昏迷。
于溟妻子馬麗:「我非常佩服這些律師的勇氣、正義和良知,面臨這麼大的壓力,還站在正義良知一邊,拿起法律這個武器,為修煉法輪功的人辯護,我特別特別的感激他們。中國正是因為有這麼多明白法輪功真相,敢於向邪惡宣戰,站到正義良知者一邊的這麼多律師站出來,所以中國才有希望。」
年輕企業家于溟則在法庭上,揭露了他在看守所時,遭到毒打,四肢被銬住長達30多小時等經歷。
于溟的妻子馬麗告訴《新唐人》,於溟修煉法輪功後對自己要求特別嚴格。有一次,于溟看到岳母的羽絨服不夠保暖,答應給她買件新的,沒想到不久于溟就失去了自由。馬麗好不容易盼到有機會去探視于溟時,他的第一句話,卻是請求馬麗回家後馬上去買羽絨服,送給岳母。
于溟妻子馬麗:「被抓之後,我媽媽哭的非常非常傷心,我媽說,我現在都不知道水電費上哪兒去交,就是我們家住的那個房子已經幾年了,每次水電費都是我丈夫去交,(媽)說,你看於溟在家裏多幸福,水電費甚麼的,不但不要錢,親自就給交好了。那個時候我們還年輕,20幾歲的年輕人做到這麼細心的很少,這都是因為學了大法。」
參與簽署《意見書》的辯護律師王宇說,法輪功學員為了堅持「真、善、忍」這種精神上的信仰而失去自由,令她非常敬佩,這也鼓勵她不畏強暴,繼續自己的辯護工作。
採訪編輯/劉惠 後製/肖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