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中共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因涉受賄、濫用權職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今日(11日)突然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其實,周永康被秘密審判早有先兆。6月8日,山東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刊登揭周永康的舊文,但隨即刪除,當時已引發外界的關注。
今年3月12日,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作最高法院工作報告後,對記者透露了對周永康等28名高官的審判安排,並稱對他們將公開審判。
當天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了工作報告。他在報告中也表示要辦理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28名省部級以上官員犯罪案件。
6月11日,周永康突然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外界驚愕之餘再次掀起熱議。
6月8日,山東省檢察院發表微博,將財新網去年在周永康落馬後刊發的文章《周永康的紅與黑(一)》重新發布,並加以「頭條」字樣。但是在發布後不久,該微博即遭到刪除。該文章是去年7月周永康被查後刊發,文章對於周永康的家族歷史及個人升遷過程進行了詳細盤點。
因為山東省檢察院曾扮演了公訴薄熙來的角色而受到高層重視,因此有猜測認為檢察院系統已經接到了要公訴周永康案的信息,或周永康案開審在即。
當時新唐人就以標題《官方釋放信號或暗示周永康案大限之期》進行了分析報導,如今已得到驗證。
天津檢察院第一分院於今年的4月3日,就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三宗罪向天津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但一直沒有對外公布最後庭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