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02日電】2001年12月29日,湖北省原天門市五毒書記張二江,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逮捕。因其「吹、賣官、嫖、賭、貪」五毒俱全,與其有染女人和包養的情婦140個人,2002年9月7日,一審被判18年。然而,張二江的18年刑期事實際實上只執行了8年。
據大陸媒體報導,張二江真正服刑時間只有8年。這說明張二江獲得減刑幅度驚人。而要減刑,必須確有悔改表現,最重要的是必須積極改造,有立功表現。
據報導,張二江在服刑期間,就出版了4本中國經典疏釋著作。媒體質疑,即便張二江的立功表現再突出,按其18年刑期計算,最多也只能減掉9年,可他為何能減掉10年?
無論是減刑還是假釋,當今在中共的監獄中,非法減刑、假釋現象頻頻發生。
例如,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案。2007年2月12日,張海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12日,廣東高院二審改判張海有期徒刑10年。但弔詭的是,2011年1月25日,張海因重大立功被韶關市中級法院裁定減刑2年1個月28天,次日刑滿釋放。消息傳出,輿論嘩然。
有分析指出,獲得非法減刑、假釋的不只是有錢人,還有不少官員。據媒體報導,目前,中國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獲得減刑,而官員獲減刑的比例則高達到70%。
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廳長袁其國表示,「有權人」、「有錢人」,較之普通罪犯減刑間隔時間短、減刑幅度大,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背後隱藏著種種的權錢交易、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腐敗問題。
對「五毒書記」張二江獲得破格特殊減刑,司法機關對其減刑理由並沒有真實地公之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