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法院冤判且剝奪上訴權 律師強烈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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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5月25日訊】(明慧網山東電)青島嶗山區法院在不通知被告律師的情況下,偷偷摸摸冤判好人徒刑,且在律師申訴時,強制剝奪被告的上訴權,對此,被告律師強烈抗議,指責嶗山區法院執法不公。

青島被非法關押6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孫麗萍的律師,正在強烈抗議嶗山區法院。在孫麗萍的案件中,該法院不通知被告律師,不通知其親屬,秘密開庭,非法判處沒有觸犯任何中共當局法律的善良婦女孫麗萍女士一年半徒刑,並剝奪其上訴權。

孫麗萍女士在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之前得了不治之症──腸癌,在醫院做手術留下有一截管子。當時手術並沒有消除危險的疾病,孫麗萍在朋友介紹下煉起了法輪功,癌症不見了,身體恢復了健康。

孫麗萍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青島嶗山區中韓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關押至今。中共警察在孫麗萍家人不在時,擅自闖入她家抄家,也沒有給家人物品清單,沒有讓家屬簽字。另外,刑事拘留和逮捕通知書都沒有送達給孫麗萍本人,在提審時,也沒有說明警察身份。這些做法,都嚴重觸犯了刑事訴訟法。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號,其家人為孫麗萍聘請了律師,當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孫麗萍時,才知道孫麗萍已經在三月十一日被非法開庭。律師發現,在整個過程中,青島市嶗山區公、檢、法機關都存在故意違法情況。

嶗山區法院法官于泳沒有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傳票給孫麗萍,也沒有通知其家人,沒有任何公開的開庭的通知,沒有任何證據出示,相當於秘密開庭,嚴重違反了公開開庭的法律原則。律師到青島相關機關控告了于泳的違法行為。

四月二十二號,律師再會見孫麗萍時,孫麗萍委託律師作為她的二審辯護人。

四月二十八日,當律師會見孫麗萍時,才知道四月二十四日,于泳在沒有任何公開的形式下,誣判孫麗萍一年半,孫麗萍當庭表示上訴。四月二十八日當天,律師又到嶗山法院,法官于泳不在,律師在嶗山法院門衛處給于泳打了電話,說明了情況,要求見面談談。于泳說,案件已經審結了,就蠻橫的掛斷了電話。

五月十九日,律師來到青島中級法院想閱卷,但是青島中級法院說沒有接到孫麗萍的上訴,律師又來到青島嶗山法院,還是找不到于泳,律師就到嶗山法院紀檢信訪廳詢問,一姓朱的庭長答覆說,經調查,于泳說孫麗萍沒有上訴。孫麗萍的上訴權就這樣被非法剝奪了。

律師表示,于泳作為一名法官,知法枉法,公開撒謊,恣意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而嶗山法院竟公然袒護于泳,不僅不處分于泳,還把于泳提拔成了執行庭庭長。這就是中共邪黨體制下的是非顛倒,司法墮落。



孫麗萍的律師強烈抗議青島嶗山區法院執法不公。(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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