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22日訊】(明慧網山東電)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山東聊城市檢察院將茌平縣法輪功學員李習柱、楊玉喜、陳桂珍、宋桂鳳、李林芬、林秀偉、王成國等七人非法起訴到聊城東昌府區法院。家屬為給親人討還公道,正尋求法律援助。
以下是被構陷的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情況:
楊玉喜,男,四十九歲,農民,茌平縣振興街道辦事處後屯村人。
李習柱,男,三十八歲,農民,茌平縣杜郎口鎮李寨村人。
劉 生,男,六十七歲,農民,茌平縣振興街道辦事處北關村人。
宋桂鳳,女,五十七歲,農民,茌平縣振興街道辦事處齊韓村人。
林秀偉,女,四十三歲,家住茌平縣城。
康林芬,女,四十八歲,工人,家住茌平縣茌山路。
陳玉珍,女,五十一歲,農民,茌平縣振興街道辦事處西關村人,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曾被齊河縣公安局非法拘留過。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茌平縣李習柱、楊玉喜、陳桂珍、宋桂鳳、李林芬、林秀偉、王成國、王玉生、郎玉傑、劉生等十名法輪功學員在聊城開發區廣平鄉紀高村、袁莊村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的。
第二天,心急如焚的家屬去派出所要人,茌平國保大隊隊長馬瑞金逐一盤查法輪功學員家屬,並留下手機號聲稱下午解決。與此同時,茌平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家中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楊玉喜的一輛私家麵包車(車號魯P7N585)一直被廣平派出所扣押。
當家屬下午再次去要人時,得知被綁架的十名法輪功學員已在上午十一時後被聊城警察綁架至聊城看守所進行迫害。可見國保大隊長馬瑞金聲稱的下午給解決實際上是拖延之詭計。
家人後來數次到廣平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所長劉勝利、副所長徐法真始終推諉搪塞,一個說關押一個月就放人,另一個說已將「相關證據」提交至聊城檢察院。
檢察院曾因「證據不足」,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兩次退回聊城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公安惡警為達到陷害目的,所拼湊的所謂「證據」包括把宋桂鳳身上搜出的五份法輪功真相資料誇大成五百份。而且至今不給家屬任何書面通知。
劉生、李林芬、林秀偉、宋桂鳳等四人在家人被警察勒索大量錢財後,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被「取保候審」。但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上午,四人被誘騙到聊城市公安局再次被綁架。目前七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聊城市看守所。
現已知,聊城市公安局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將構陷七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送到當地東昌府區法院。
對此,法律界人士分析說,法輪功真相傳單發多少份都不違法,信仰本身就沒有罪。而且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立案違法,沒有書面送達的形式,從法律角度說不允許開庭。
十幾年來,聊城地區公檢法司沆瀣一氣,利用手中職權殘酷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此次綁架的主要責任人,是茌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馬瑞金,其多年來一直充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綁架、拘留法輪功學員數千人次,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達數百人次,經其手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王美英被迫害致死。馬瑞金已惡報加身,被多種無名病痛纏身,渾身疼痛難忍,曾去濟南醫院就醫,也未能緩解。他自己也知道是遭惡報了,但似乎仍未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