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邪黨把「依法治國」正式寫進憲法中是2004年,時值大魔頭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五年以後。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為了一己之私,為了濫用職權「悶頭髮大財」而不被社會道德監督與法律約束,公然選擇法輪功學員這個最和平的群體、最道德的典範、最守法的公民實施迫害,徹底毀掉了鄧小平改革開放為中共賺回的一點點民意。這場迫害運動不僅遭到中共體制內改革派的抵制,更遭到了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惡化的強烈譴責,江澤民為了掩蓋迫害法輪功真相、為了其罪行不被清算,它親自操控全國人大修改憲法,不僅把所謂的「三個代表」寫進憲法序言、謀取到享受毛澤東被供奉的待遇,而且還破壞了中共歷史上無法無天的黑幫規矩,把毛澤東和鄧小平都不敢承諾的「依法治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詞句,也當做裝飾物寫進憲法欺騙世人。但是,江澤民真正要的是「三個代表」,而不是「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由於江澤民是中共黨魁中的第一大法盲,它不知道「依法治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能夠摧毀中共體制的原子彈。因此,江澤民這種以權謀私的做法給中共統治造成了最大的執政危機,綁架、迫使其繼任者繼續為它繼續說謊。中共當局知道「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民心所向,江澤民潑出去的這個水是收不回來了,中共十八大不得不面對「依法治國」這個主題,重新編造更能迷惑人心的謊言。可是,謊言編造的越多其漏洞也越多。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的時候是1999年,當時其犯罪行為涉及的有效法律文獻是1982年頒布的憲法、1997年頒布的刑法和1996年頒布的刑事訴訟法,江澤民的行為應當受到這三個最主要的法律約束。但是,由於當時的憲法中沒有「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承諾,適用法律的標準在中共的黑箱中可以任意移動,因此,江澤民就很方便的利用了中共體制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面對這場毫無理性的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自衛方式是秉承「真、善、忍」價值,依照道德原則和法律規範展開了和平理性的講清真相行動,這種強大的正能量大大消減了江澤民集團代表的邪惡勢力,讓世人看清了江澤民的流氓與無恥、也讓整個世界看清了中共邪黨是什麼,使這場大張旗鼓的迫害運動急速推出公開場合轉為暗箱操作,所發布的邪惡指令也變成了所謂的「國家秘密」。在公開場合,江澤民不僅在宣傳上收回大張旗鼓攻擊法輪功的惡劣做法,而且還在法律層面上,推出「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謊言和許多所謂的司法解釋掩蓋真相,開創了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謀私、以黨治國的所謂「新時代」,甚至是厚顏無恥的讓歌星把自己歌頌為「新時代的領路人」。
可是,江澤民為了這場瘋狂的迫害合法化,當它推出「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謊言以後,讓它沒有想到的是,這兩枚「核彈」是需要民主養活的,獨裁體制的高溫只能令其爆炸,這是不懂法律技術操作的江澤民給中共體制買下的禍端;其迫害政策反而受到更加有理有據的質疑,「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法律依據,反而更加幫助了法輪功學員講清真相、同時也讓其他維權民眾抓到了反迫害的法律把柄,更加助燃了天怒人怨的民間反迫害怒火。
但是,江澤民不僅沒有收斂犯罪行徑,反而將迫害法輪功過程中建立的非法機構升格為所謂的「維穩機制」,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手段廣泛用於針對整個中國社會的所有民眾維權,全國的維穩經費竟然超過軍費,如此揮霍納稅人的錢竟然是為了一己之私。在江澤民「依法治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黑幕下,冤民遍地,民不聊生,所有的法庭都製造冤案、所有的關押場所都有冤民,本來應當是服務於社會的政府完全與民眾對立、與民爭利,這種大規模的迫害導致數以百萬記的民眾非正常死亡,數以億記人次的民眾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被酷刑折磨,被故意殺害、被活摘器官的案例更是被紛紛曝光。這一切邪惡至極的犯罪行徑徹底摧毀了中共執政的合法性。換一句話講,天滅中共不是人打倒的,而是中共邪黨自取滅亡。
講清真相、上訪維權是民眾能夠選擇的最和平理性的自衛方式,在主張民主法制的國家,和平行為是被政府尊重和支持的普世價值,而且,在人們的生命處於極端暴力侵害的緊急情況下、在純粹的和平方式無法自衛的情形中,法律賦予人們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利捍衛和平。
在中共出籠的刑法中也有正當防衛的規定,但是,中共當局卻絕對不允許民眾針對非法的公務侵害行使正當防衛權,絕對禁止民眾針對非法的公務侵害實施自衛,也就是說它是拒絕和平發展模式的。例如:瀋陽小販夏俊峰面對城管人員多人的暴力侵害,他在忙亂的回應中僥倖的成功自衛了,但是受傷後卻保住了性命他反而被官方判處死刑殺害了。再例如:前幾天,在黑龍江省的慶安縣火車站,訪民徐純合被當局非法阻止出行,交涉中遭到警察暴力侵害,瘦小的徐純合雖然採取了本能的自衛防禦,但是,比他高大威猛的警察卻當眾一槍擊斃了他。這兩起十分惡劣的個案都極大的引起了社會公憤。
如果說夏俊峰、徐純合與其他維權民眾因暴力強拆等等因素的自衛方式,使用了有防衛動作的自衛行為令中共當局無法接受的話,那麼法輪功學員完全採取了沒有任何防衛動作的和平自衛方式,中共當局卻也不能允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殺戮的手段更加殘忍。上述事實充分說明:中共獨裁是絕對不允許異議的,講清共產黨罪行真相者死、發表反黨言論者死,針對非法公務侵害實施反抗的自衛者更是死。
慶安訪民徐純合被警察擊斃案,從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以外的另一個角度,再一次證明中共邪黨是不能「改良」的。自衛者死!再一次曝光了中共當局聲稱的所謂「依法治國」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都是假的、是騙人的。就像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中說的那樣:「歷史的教訓是:共產黨的任何承諾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證都不會兌現。誰在什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什麼問題上送掉小命。」
天滅中共在即,慶安事件已經燃起焚燒中共司法體制的天火,這場大火是中共邪黨無法熄滅的,民眾的憤怒已成為乾柴,惡黨的謊言如同火上澆油,這就是中共邪黨必然滅亡的大場面。
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