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比枪击更可怕的是什么?

自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神州大地上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类似荒诞剧:每当某地发生公权力侵害民众事件,或发生官员丑闻或渎职事件后,或发生人为灾难性事故时,公权力第一时间总是实行严格的新闻Control:由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消息;禁止外地记者、非官方媒体,尤其是外籍记者介入事件真相调查……稍后,互联网舆情沸腾,各种传言满天飞,官方及时出面“辟谣”。然而,官方越“辟谣”,网路反弹更强烈,各种传言更沸沸扬扬。最后,结果往往证明:“谣言”其实就是事实的真相!——邓玉娇事件如此;武钢徐武事件如此;7•23动车事件如此;广东“10•7”惠东塌桥事件如此;云南“5•10”巧家爆炸案如此;王立军事件如此;雷政富事件如此……

一直以来,太多国人对公权力上述惯性思维和作法屡屡进行批评。然而,在巨大的制度惯性面前,这些批评却如春风过驴耳。

5•2庆安枪击案发生后,公权力的作法与过去如出一辙——人命关天大案,在检察部门根本就没有介入调查、真相尚不明白的情况下,主管政法的副县长第二天就“代表省市领导”慰问那位将徐纯合一枪击毙的“神枪手”,赞扬他“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负伤情况下坚持与歹徒搏斗!”并很快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补偿二十万元救助款,尸体立即火化,家属不再追究此事……

在对死者家属进行柔性安抚的同时,还采取种种“消毒”举措,使公民调查志愿者和律师调查团的取证难度空前加大。

公权力上述举动,引起无数国人不满、愤怒和不安。5•2枪击案很快成为亿万网民高度关注、体制内外共同夹击的热点案件。网路之上,“要真相”、“公布视频”的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不少网民或发起签名声援活动,或发起网路募捐,或千里迢迢赶赴庆安看望慰问徐纯合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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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纯合之死之所以得到无数国人的高度关注;如此多人对死者家属寄予深切同情和声援;如此多人对庆安公权力的所作所为表示愤慨,固然有徐纯合死得太冤因素,有对弱者天然的同情因素,然而,物伤其类、对公权力的潜在恐惧,是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正如一位网民所言:“徐纯合的命运,与无数人命运紧密相连;如果不能给徐纯合一个公道,那么可想而知:将来的我们遇上同样的情形,想要讨回公道,必将同样艰难百倍。所以,我们为徐纯合呐喊,不仅仅只是为替徐纯合讨回公道,实际上也是为自己未来的安全争取法律保障。”

网民上述忧虑绝非杞人忧天——5•2庆安枪击案决非孤立现象,近十年间,特色之国国度上,屡屡上演此类令人震惊,令人无奈,令人不寒而栗的事件:

2004年9月20日,河南周口市发生一起惨绝人寰的警察杀人灭口案——小商贩李胜利被六位民警严刑拷打后,从七一路派出所3楼抛下。4个小时后,李胜利在医院死亡。

李胜利之所以遭惨死,是因为他曾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发生口角。李胜利死亡当天中午,接受过吕留生宴请后的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以及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将李胜利捉拿回派出所,然后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随后,李立田、吕留生、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派出所三楼女厕所门口,将其从楼上推下……

案发仅十几个小时后,在法医鉴定尚未做出的情况下,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便作出了《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向新闻媒体披露,确认李胜利属“跳楼自杀而死”。

为替死去的亲人讨还公道,李胜利家人屡屡寻找本地媒体声援,然而,却没有媒体敢介入案件的调查报道。于是,只好一次又一次上访,反复奔波在周口、郑州、北京等地,因而受到当地警方的强力打压——2004年10月14日,当李胜利亲属四人拿着死者一身伤痕的照片来到周口市委门口时,没几分钟,几十名防暴警察赶来现场。李胜利妻子周影霞先被强行带上警车。在一旁拍照取证的另一亲属李金花被警察发现后,相机被当场砸到地上,随即四人被关进拘留所。直到当晚郑州一家电视台赶到周口采访此案,警方才将四人释放。

后来,当地警方为防止李胜利家人到上省城、京城上访告状。上访,一方面对李胜利家人的电话实行监听,一方面公安局领导亲自出面找李胜利妹妹李艳红所在单位领导谈话:“以后不得让李艳红请假外出,否则扣发工资、开除公职,单位的文明评比资格将被取消。”

直到2005年2月,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对此案作出批示后,当地检察部门才开始立案调查此案。然而后来又遭遇重重阻力,使得案件久拖不判,与李胜利死亡有关的证据一个个消失。直到2007年11月,六位凶手才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详见http://news.sina.com.cn/c/l/2007-03-31/142812662054.shtml)

李胜利血案最终得到昭雪,六位凶手最终一一绳之以法,是因为得到政法系统最高首长罗干的批示。而另两则血案的受害者,就没有这样的运气了——

2010年1月13日,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警察枪杀两村民的案件。案件发生后,安顺警方发出如下通报:

12日下午,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生暴力袭警事件,坡贡镇尧上村44岁村民郭永华和36岁堂弟郭永志在坡贡街上与人打架,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带领协勤王道胜赶到现场制止,民警依法亮明身份,在正常执行公务时遇袭。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公然抢夺民警佩枪,两人后被子弹击中死亡。

然而,腾讯新闻一篇题为《贵州警察枪击案警方结论与目击者说法相悖》的文章却透露了完全相反的情节:

“14日,郭永文(死者弟弟)向记者讲述了枪案事发经过:穿警服的王道胜和穿便衣的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赶到现场。张磊要求去派出所解决问题,郭永华不愿意去,我上前去拉郭永华,被王道胜一把推倒在地,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就听到了几声枪声。看到郭永华和郭永志都被打倒在地,郭永志还撑起身子说:‘你们不要开枪,快带我去抢救……’旁边一位叫张丽的女人准备上前去救,但张磊喝道:‘谁敢抢救就打死谁!’接着就对郭永志补了一枪。接下来,代家的儿子上前用砖头拍在了已死的郭永华的额头上。”

在附近开店的小刘与郭永文的现场表述基本一致:他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高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听到对方回了一句:‘我没犯法,你不敢开枪。’此时,穿制服的警察突然用电警棍将郭永华击倒。而穿便衣的张磊也拔出手枪,先后朝天空和地面各开了一枪,地上都迸出了火花,接着便朝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穿皮鞋的郭永志上前,张磊朝着他的腰胯部开了一枪,对方应声倒地,不过当时他并未立即死亡,仍朝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这个人还可以抢救,赶紧送医院。’有围观者大声呼喊。但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崩倒!’张磊随后走到郭永志跟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小刘还证明说,现场绝对没有发生打架,‘两人连手都没有拉起’。根据当晚现场的视频,可以清晰看到死者郭永华右手还攥着一只白色线手套。

如果真的暴力袭击警察,我哥哥的手套到死还都能攥在手里?’郭永文(死者弟弟)对警方的通报表示强烈质疑。

镇上另一位自称是目击者的男子与小刘的说法很相似,‘当时警察一只手拿着枪,一只手抓住郭永华的头发让他跪下,后来就看见警察对着郭永华脚下打了一枪,当时地上都打出了火花,随后警察就对着他的头部又打了一枪,当时共开了5枪。”

从腾讯新闻披露的情况来看,这显然是一宗极为恶劣的故意杀人案。然而,2013年6月21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张磊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为由,仅判处杀害两人的罪犯有期徒刑8年。

贵州警察故意杀人案虽重罪轻判,但好歹最终有所交待。而一年前发生的5•30云南警察枪杀村民案,却至今没有下文——

2014年5月30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环城乡白龙潭村发生了一宗警察枪杀村民事件。

然而,官方发布的新闻通告,与人民网、腾讯网所了解的情况,以及网民发布的消息有巨大出入。且看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官方微博5月31日发布的消息:

“5月30日13时15分,罗平县公安局接罗雄街道白龙潭村民报警称,有人持菜刀在村中闹事,指令罗雄派出所民警出警。处警过程中,14时20分许,枪支走火致当事人陈学理受伤,5月31日1时38分,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上级公安、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县委政府成立的相应职能组正有序处置。”

再看人民网、腾讯网发布的消息:

2014年5月30日上午,云南罗平县环城乡3名警察到白龙潭村办案。办案完毕,村民请3名警察在家中吃饭喝酒。其中,一名警察喝醉了,和另外一位村民发生激烈口角,路过的村民陈学理于是上前劝架。没想到,酒醉的警察非但不听劝说,反而一把抓住陈学理的衣领,随后掏出枪支抵在陈学礼头上怒吼:“哪个叫你来劝架的?信不信,我一枪把你打掉!”陈学理回答:“我就不相信,你敢开枪打死我!”结果话还没说完,警察就将他拖到旁边的地上按倒,对着其胸部啪啪就是两枪,虽然后来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失血过多于5月31日凌晨1时38分死亡。

(详见http://news.qq.com/a/20140531/016565.htm)

罗平县政府新闻办发表的通告,内容与早一天曲靖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内容几乎只字不差。

陈学理被打死后,因为没有形成强大的网路舆论压力,而当地媒体也不敢跟进,因而案件至今没有结果。

如果“百度”一下,会发现类似上述案件还有很多。囿于篇幅所限,不再举例。

警察滥用枪械、滥用权力固然可怕,然而,更可怕的是一如既往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维稳”思维和作法——它不但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使无数国人生活在恐/惧之中,也使政府公信力荡然无存。因而,它不但是可悲可叹的,也是极为愚蠢的——警察队伍中,难免有素质糟糕的警察,难免有害群之马;一个、几个警察的恶行,并不意味整个警察队伍天下乌鸦一般黑。正因为如此,警察严重违规、违法事件发生后,正确、明智的做法是: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完全透明化,使事件的调查完全置于舆论的监督之下。然而,在“维/稳”思维之下,举凡发生大事,屏蔽真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为公权力的必然选择。然而在强大的网路舆论狙击下,真相一次次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政府公信力荡然无存,官民对立情绪日益强烈——每当某地发生公权力侵害民众事件,或发生官员丑闻或渎职事件后,或发生人为灾难性事故时,官方发言人的话,无论真实与否,都会遭到网民的质疑、讽刺,乃至谩骂。

公权力一如既往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维/稳”思维和作法,不但一再伤害他人,其实也是为自己挖坑。如此简单的道理,普通的平头百姓都明白,无数体制内精英也明白,然而悲剧就是反复循环上演。这岂止是国人的悲哀???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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