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兩天,重慶市酉陽縣法院對六位法輪功學員(王愛華、田其美、張顯碧、杜楊西、秦愛民、秦華仙)非法開庭。律師們驚奇地發現,酉陽縣公安局、檢察院對其中三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立案。律師當即指出公檢法違法,要求立即停止審理三位法輪功學員,並予以釋放。公訴人無法回答律師質詢,辯稱「有手續」。當晚,酉陽縣「六一零」補做了一個「立案補充說明」,於四月二十九日在法庭出示。
對「六一零」出具的「立案補充說明」,律師質問:「六一零」是個什麼玩意兒?是辦案機關?有決定立案資格嗎?它出具的東西有什麼法律效力?面對律師一連串的質問,公訴人低頭不語,無言以對。
「六一零」是個什麼玩意兒?對於這個問題,恐怕當今絕大多數中國老百姓都回答不出來,即使聽說過,也勉強知道是和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有關,但它具體隸屬哪裡,如何運作,則全然不曉。然而它卻遍佈於從中央到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鄉地方政府和全國政法委系統,滲透在國家各部門、各領域甚至中、小學校、基層企業,有著一個龐大的網路系統,可謂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然而網路雖大,卻鮮為人知,如此詭異的反差,只因為它所行之事太過邪惡,囊括甚至超出了人類歷史上所有的罪惡,只能暗箱操作,不敢曝光於世。
少數人知道,這個「六一零」(通常稱為「六一零」辦公室),名義上是屬於中共黨內和政法委的一個組織,但它的成立沒有通過任何立法程序,在任何政府部門的文件裡面,也都沒有設立它的正式文本,所以它實際上是個非法組織。然而,正如人們看到的它對酉陽縣公檢法的操控那樣,它有著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超越公檢法運行的權力,可以隨意操縱司法。那麼是誰賦予它如此之大的權力?誰又有這個權力這樣做呢?——是時任黨魁江澤民這個小丑。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因為妒嫉信仰法輪大法的人多,出於一己之私,一意孤行,悍然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料法輪功早已深入民心,迫害違背民意,難以深入,於是江澤民就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專門成立了這個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和中央文革小組的非法組織,唯一目的就是繞過法律,繞過正常的經費和人員編製審批,調動全國所有的資源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下來,「六一零」不僅成為超越黨政、公安、司法等一切國家機構之上的第二權力中央,所犯罪行也是觸目驚心,罄竹難書。
「六一零」作為江澤民一手打造的迫害法輪功的指揮中心,直接受命於江澤民,十六年來,一直推動和執行著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政策,全方位地策劃、組織、指揮、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如媒體抹黑、綁架關押、判刑、洗腦、酷刑、開除、株連等,甚至活摘器官牟取暴利,製造了慘絕人寰的一樁樁血腥案件(具體可見明慧網)。「六一零」的這一系列滔天罪惡,儘管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卻都打著法律的幌子在實施。它對法律的踐踏由此可見一斑。
然而,「六一零」又是一個秘密機構,指揮和運作方式十分詭秘。在對法輪功十六年的迫害中,江澤民下達的所有迫害密令,一律都用「口頭指示」方式,絕不以會議決策、機關行文的常規方式操作。「六一零」辦公室的稱謂也被禁止公開使用,文檔被列為「絕密」級別並指令「原文回收」銷毀。這樣,「六一零」的罪惡一直被作為最高級別的機密在掩蓋著,這也是它能夠將罪行維持到今天的重要原因。
就是因為「六一零」是個徹頭徹尾的非法組織,成立非法,打壓手段非法,且行事隱蔽,不留痕迹,這就將公檢法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推到了極其尷尬的境地:在法庭上,被正義律師的追問弄得面紅耳赤,卻無言以對;明知違法,卻又迫於「六一零」的壓力不得不枉法裁判,所以常常在惱羞成怒之後,毆打、綁架律師,或者將他們驅逐出庭,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就這樣,「六一零」從源頭開始弄污河水,一路下來,整條河流污穢不堪。公檢法、勞教所、監獄、洗腦班,構成一條龍的犯罪鏈,整個司法系統淪為高度濃縮的犯罪系統。
一些正義律師在多年來不斷接觸法輪功的案件後,越來越看清了「六一零」的邪惡機制,開始前赴後繼的地站出來抵制它。如上文的重慶律師,還有曾因代理法輪功案件,被黑龍江雞西市「六一零」非法綁架的維權律師唐吉田,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份,委託律師向雞西政府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設立「六一零」的法律依據。唐律師說:「六一零」是中共迫害中國人權的急先鋒,公民有權要求公開它的真面目,並清除這個毒瘤。
「六一零」的真面目至今還難以完全曝光於世,還有更多觸目驚心的罪行不為外界所知,如「六一零」聯合政法委,操控全國司法界、醫學界、貿易界、黑社會、貪官污吏,特別是與軍界聯手,組成境內外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活體人」出口的殺人網,至今鮮少披露。外界知道的有,二零零五年,將千名以上法輪功學員用軍方軍艦輸出海外,與海外黑幫中介勾結,販賣「活體人」供器官移植使用。其中更多的黑幕和細節還有待廣泛的揭露。
不過儘管如此,現有曝光出來的罪惡,足以證明「六一零」是一個恐怖秘密犯罪組織。它不僅指揮實施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迫害,還層層操控綁架了整個國家機器、各級政府,各行各業全面參與到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並且全面摧毀了中國的法律、法制、司法體系和道德體系。而它卻是江澤民個人獨裁,以個人代法、以權代法、以黨代法孳生出的毒瘤。所以要剔除這個毒瘤,必須首先法辦罪惡的元兇江澤民,將他繩之以法。
已有律師發出了對江澤民的指控。今年四月二十四日,維權律師張贊寧,在江蘇鎮江句容縣法院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時,當庭指控江澤民,犯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律師在法庭上公開指控江澤民犯罪,據說是第一次。而更引人注目的是,發生在江澤民最害怕的「鎮江」,其寓意之深讓人無法忽視。它會使因周永康、薄熙來之流被抓而砍掉了爪子的江澤民,更加惶恐不安。這證明,善惡到頭終有報,江澤民站在正義的法庭上,接受全民公審的日子為時不遠了。
在此也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人員,趕緊停止作惡,將功贖罪,否則也將難逃被審判的結局。「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在公告中說:「取締全國『六一零』,是匡扶人間正義的歷史必然,正義必將翻過這一頁,誰也不能阻擋。天理昭昭,法網恢恢,『六一零』任何一個罪惡迫害的製造者、陰謀者、當事者、脅從者,都必遭清算、必遭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