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熊斌採訪報導)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於4月28日上午9點10分再次以所謂300條罪名,對法輪功學員張玉良,妻子姜月梅和金鳳英女士開庭。出庭的律師們對於孫典軍律師受到刁難和案件法律定性問題提出抗議、質疑,卻都被審判長當庭駁回,強行推行開庭。
開庭前,4月27日上午,張玉良的新聘請的辯護律師孫典軍律師到陽明區法院找錢怡法官遞交手續,錢怡法官竟然不接手續,28日開庭,3位當事人的5名辯護律師在法院安檢的門口抗議,才接手續,讓孫律師出庭。
張玉良的辯護律師付永剛:「三個當事人,第一被告張玉良新聘的律師,按照法律規定,新的辯護人遞交手續之後,要給辯護人送達起訴書副本,保證辯護人充分閱卷時間,對被告人作出有效辯護,一開始不接手續,孫律師提出抗議,我們在安檢的門口打出相關法條文,指出了違法,接受了手續,但是不給10天的閱卷時間,強行推行開庭。」
出庭的律師們對於孫典軍律師受到刁難和案件法律定性問題提出抗議、質疑,都被審判長當庭駁回。
付永剛律師:「開庭當中,我們對這種違法行為,提出要求合議庭成員、公訴人全部迴避,理由是他們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不能保證被告人合法的辯護權利,通通被審判長當庭駁回,我們多次舉手發言,要求糾正違法,但是依然強行往下推進開庭,不顧我們的抗議。」
據了解,當地警察朱澄華在非法審訊時,雙手同時猛擊近70歲的張玉良老人的雙耳,踢張玉良疼痛的雙腿等方式折磨老人。朱澄華還對當事人金鳳英多次毆打頭部,用膝蓋對金鳳英腹部猛擊,致使金鳳英事後頭痛腹痛多日。
付永剛律師:「開庭過程中,張玉良因為年近70,上次庭審當庭陳述01年那次被抓的時候,身體受到傷害,造成現在身體嚴重疾病,無法繼續開庭,我們提出要求休庭,讓醫生做一下身體檢查,多次要求下,終於把張玉良帶下去,至於檢查不檢查不知道。接著把第二被告張玉良的妻子姜月梅帶上法庭繼續庭審,上午還沒發問結束,到了中午時間休庭,下午1點半繼續開庭。
牡丹江市鐵嶺鎮四道村的張玉良、姜月梅和金鳳英三人,2014年9月14日下午在鐵嶺河市場上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誣告,被陽明區鐵嶺河警務室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抄走許多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陽明區法院曾預定於2015年1月13日和1月27日開庭。由於法庭未送達起訴書、當事人要求聘請辯護律師接入而延期,此後法院在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和書面通知的情況下又多次不明原因的延遲開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