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3月06日电】2011年1月24日起进京上访,至今无果。
2011年3月3日(两会)去国家信访局信访窗口登记,看着好些访民离开不进大门了,一头雾水,事后才知道那些是老访,他们凭以往的经验判断有进无回必被截访,遣返原籍,我傻乎乎的登记接谈后被强行遣返原籍,拉近山里关了13天黑监狱,虐待、殴打,并被打瘸。
2012年3月8日至12日(两会)在北京市朝阳区拘留释放后,强行遣返原籍,被迫在属地西安市雁塔区小寨派出所内服毒、昏迷、洗胃、苏醒,死里逃生。
2013年3月9日(两会),我和网友在北京市北纬路一个餐馆吃饭,10名警察把我绑架至天桥派出所,后被强行遣返原籍关黑监狱6天,虐待、殴打。释放后被告知是公安部发特别通报,两会期间重点稳控,怕我把鲜花送进大会堂或者跳金水桥……
2014年3月9日凌晨2点左右(两会),一群蒙面人闯入我租住的地下室欲实施绑架未遂,先后2次破门而入,后被暴力驱逐。我什么也不做,在家里玩。
2014年8月起,我无辜被纳入反恐行列,并被告知快要对我下手了,24小时全方位监控到户,无隐私全透明,并且多次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潜入我的房间(非法侵入住宅),以各种形式为由查房,或制造事端骚扰使我无法正常的生活,直至给我投毒(不惜以身试法),导致我中毒后,昏迷2次,呕吐2次,大便失禁1次,历时5个小时,差点丧命。
农历大年初一晚上探望软禁中胡佳(社会活动家),次日即给我加岗;农历大年初4去探望传教女,次日即被非法侵入住宅1次。
2015年(两会)前开始,晚上给我站岗守夜,3月2日和4日分别侵入住宅1次。一次次公然挑衅,这一切都是在我什么都没做,除了买菜做饭几乎不出门的情况之下发生的。
这种监视居住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痛苦有期可以忍受,无期生不如死,这是精神的凌迟。
2009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问答会上说:“你在地方见不到光明,请到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全国的民众敞开着……”
我却被明令禁止:“中南海、天安门、使馆区、国家领导官邸,康素萍胆敢涉足必入大牢(判刑),说我前科累累,只待万罪归一,永世不得超生。”
试问:我在北京见不到光明可该到哪里去?!那里的门向康素萍敞开着?
18大献花遭绑架(几十个人以查水表为由,闯进家里给我套着黑口袋),(中南海门口)吃橘子被抓被关,上厕所被抓被关,打110刑拘,秦城监狱去探监差点被打死……
面对种种遭遇,我万念俱灰,庙里拜佛、学佛、诵经念佛,政府却给我拉皮条,怕我寂寞,找男人陪我玩;被敲诈勒索(未遂)、被骚扰,无奈向政府求救,次日即被投毒……我真的不知道我该怎么办,那条路是我可以走的?
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吕加平被特赦,法外开恩。
时值两会,康素萍请死!请习主席、王书记法外开恩,判我斩立决,太痛苦了。这样没人权没尊严的生活如同行尸走肉,生不如死。
不是我不自杀,是自杀也是罪,访民因为自杀不止一例受到法律的制裁,身为中国合法的公民,居然连死的权利都没有,悲哀就是这样被诠释的淋漓尽致。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作为恐怖分子的康素萍,犯罪依据是什么?
司法的前提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错吧?
冲撞(击)金水桥的人可是我?广东砍人事件可是我?新疆多次发生恐怖事件可是我?我参与了那次恐怖事件?我在家里过日子恐怖了谁,又扰乱了谁?难道说我的原罪就是:我是中国公民吗,谁能告诉我?
2015年3月5日陕西康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