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六囚舉槍自盡 非加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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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2月26日訊】高雄大寮監獄6名囚犯挾持典獄長後集體自戕案,高雄地檢署綜合各項證據和鑑定,初步結果24日出爐,6個人都是舉槍自殺,不是加工的槍擊所造成的死亡。

大寮監獄挾持人質案,6名受刑人是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高雄地檢署初步調查結果出爐。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六位受刑人,所受主要致命死亡原因,都是單一的貫穿性的接觸型槍傷,傷勢的各項勘驗結果,從槍傷射入的角度,射入的印痕等等傷痕特徵。認定這六位都是屬於持手槍自殺。」

地檢署表示,6名受刑人中 有3個人是自殺後再被補槍,不過頭部槍傷才是死亡主因,至於為甚麼同一把槍會驗出兩個人的DNA,地檢署也做出說明。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從槍管內的微物機證,採證鑑別它的DNA型態,確定屬於秦義明與黃子晏兩人所有,所以我們可以確定,原來他們挾持取得的六把手槍,由黃子晏把其中一把沒有子彈的手槍,交給典獄長之後,他們在自殺之前秦義明、黃子晏兩個人是使用同一把手槍。」

地檢署表示,6人當中有2人是左撇子,所以頭部槍傷是由頭部左邊貫穿,不過說到自盡時的姿勢,典獄長說是6個人都是躺著,這和地檢署的調查結果就有些出入。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從狙擊手的角度還有法醫的鑑識,我們目前為止只能說大概是低姿勢。」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六位死亡者都是槍傷,認定是自己自殺。」

地檢署初步的調查結果出爐,對不少疑點都做出解釋,對於典獄長的手上是否有火藥反應?當天是否下令準備車輛,是否有縱放人犯的嫌疑,這些都還要進一步調查。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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