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落馬官員貪腐4大類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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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2月10日訊】大陸媒體2月10日報導,據統計2014年廣東省共查處地廳級官員95人,比2013年多出150%,其中有正廳級27人,居全國之首。廣東省委副書記總結出落馬官員貪腐手段的4種類型。

  

1.不收手

  

最典型的是廣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潘勝燊,在萬慶良案發後還收了1200多萬元,是不收手的典型。

  

2.官商勾結

  

廣州市原副市長、增城市委原書記曹鑒燎與9名以上的私企老闆有關聯,多為插手房地產開發案件。有些私企老闆為了拿項目拿地,往往與一些官員之間的利益關係錯綜複雜。

  

3.財產驚人

  

深圳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為家人先後買入了42套住房,存款和投資股票銀行資金有兩億多元,巨額資產來源不明。而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羅歐家中的財產也是超過了1億元。廣州市國土房管系統副處長黃華輝,其涉嫌貪賄達8900多萬元。

  

4.塌方式貪腐

  

樂昌市委書記、常委在內的大多數官員都在收紅包。11個常委只有兩個人沒有收紅包。市委書記帶頭收,市人大、政府、政協的領導班子都有人收。據不完全統計,涉及金額400多萬元。

  

中共廣州市委書記在第十屆六次會議報告中也承認,廣州處理的局級官員不少,一抓就是一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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