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2月06日訊】歐巴馬總統去年11月宣佈了擴大「暫緩遞解無證兒童」(DACA)計劃,移民局將於2月18日正式接受申請,一起去了解一下。
在亞洲人平等會和紐約法律援助處舉辦的講座中,林秀芬律師介紹擴大後「暫緩遞解」計劃包括三大要項:第一,申請人從原來的只能是31歲以下,改為沒有年齡限制,第二,自2010年1月1日起持續在美國居住,第三,移民局給予的工作許可有效期從2年改為3年。
紐約亞洲人平等會外展總監林郁雯:「申請DACA的好處就是你被批准以後,在那批准的兩年或三年不會被遞解,你可以拿工卡號碼,在其他條件,收入資產符合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白卡,你可以申請福利像公共援助。」
民眾要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提出申請:「年滿15歲以上,於16歲以前合法或者非法入境美國,必須是2014年11月20日前還沒有取得合法身份,還要有在美國就讀學校的學歷,必須通過背景調查沒有被判處過重罪。」
紐約亞洲人平等會外展總監林郁雯:「如果你被逮捕過,你都要確認再確認,找移民律師,不是找刑事律師來確認,你過去的這個逮捕記錄有沒有可能會造成你移民的情況。」
申請日期從2月18日正式開始,移民局收取的費用是每人465美元。
新唐人記者姜梅、唐誠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