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1月29日訊】民主黨籍的蕭華20多年來,一直身居「議長」要職,被認為是紐約州的「二號人物」,然而近年來,他醜聞不斷,直到此次被FBI正式逮捕,那麼他都涉嫌哪些腐敗案件,來看記者李大宇的分析報導。
根據目前被披露出來的資料顯示,蕭華的醜聞至少有五種。
(一)包庇下屬砸錢了事
2001年,蕭華的首席律師「博克斯利」(Michael Boxley),強姦了一位25歲的州員助手,但在蕭華的包庇下,博克斯利安然無恙。2003年,博克斯利「舊病復發」,又強姦了另一名女僱員,才終於被繩之以法。2006年,蕭華挪用納稅人的50萬美元,與強姦案的第二名受害人和解。
(二)利用影響聚斂橫財
2002年,位於紐約曼哈頓東村的「維茨•盧森伯格律師行」,聘請了蕭華,靠著他的人脈,蕭華幫助該律師行大賺一筆,自己也收了不少好處。
(三)插手人事任人唯親
身為議長的蕭華,有權任命紐約州司法甄選委員會13名成員當中的一人,2008年,蕭華任命律師樓合夥的人盧森伯格擔任該委員會成員。
2009年,蕭華還說服州長,任命他的兒時夥伴「利普曼」(Jonathan Lippman)出任上訴庭的首席法官。
(四)貪腐為官瞞天過海
2002年1月,蕭華在拉斯維加斯的凱撒娛樂公司的酒店套房過夜,本來該付1500美元,但他最後只付了109美元。
此外,曼哈頓下東城的Goldberg & Iryami律師樓,也長期支付蕭華大筆資金,但蕭華並未依法上報。
(五)利用職務假公濟私
2014年9月,「紐約大都會猶太人貧困委員會」的CEO拉普傅果(William Rapfogel)被捕,被指控竊取該委員會900多萬美元。
拉普傅果是蕭華的老朋友,他太太還是蕭華的幕僚長,蕭華曾透過自己影響力,從州機構挪錢向這個委員會多次捐款,其中可能存在著利益輸送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