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2月22日訊】據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消息,今天(22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陳祖明(別名:房祖名)提起公訴。
中共《刑法》第354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今年8月14日,房祖名、柯震東等人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查獲。警方在房祖名住所繳獲大麻100多克。在現場,房祖名承認2年前就有人給了他大麻。
8月18日,北京警方證實,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東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而柯震東在被拘留半個月後,於8月29日釋放。
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以陳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審查批捕。經東城區檢察院審查,於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陳祖明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將對此案繼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