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2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近日,有關中共前外交部高官章含之生前第一次換腎手術所用腎源,疑來自19年前被匆匆處決的聶樹斌的消息在中國大陸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熱傳。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強姦殺人案被列為嫌犯,僅6個月後,聶即於1995年4月被處死,當時即有輿論稱該案證據薄弱,恐有冤情。十年後,「真兇」王書金的落網,使得聶樹斌或被冤殺的疑雲更濃。日前,有香港披露,章含之在2007年底曾自述多活了12年,間接印證了章某第一次換腎時間與聶樹斌被處決時間相吻合。
聶樹斌被匆匆處決的疑雲
1994年8月11日石家莊市西郊的一片玉米地裏發生的一起強姦殺人案。當年10月1日,時年19歲的聶樹斌被列為該案兇手而被刑事拘留。1995年,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聶樹斌被執行死刑。
2005年,曾犯下多起姦殺案的罪犯王書金在河南落網。他承認自己是「聶樹斌案」的真兇。2007年3月,王書金一審被判死刑,隨後,他以西郊玉米地案未被公訴為由,提出上訴。同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審不公開審理了王書金上訴案。
此後,該案被長期擱置,直到2013年6月25日,河北高院對王書金上訴案進行第二次審理。於是,在此次庭審中,出現了控辯雙方角色換位的顛覆性「奇觀」:律師極力證明自己的當事人曾經犯下過某樁強姦命案,而出庭檢察員卻拚命辯稱,當事人並非該案的「真兇」。一時間,聶樹斌案成為網路輿論討論的焦點。
2013年9月28日,博主「揉太極」在其博客中轉發的一篇署名為「劃破夜空磚土」的博文。博文稱,當年石家莊法院發現該案有疑點,主張疑罪從輕,判死緩。但是在為當年患尿毒症的外交部高官章含之尋找腎源的過程中發現聶的腎臟與章匹配,為了救章某的命,經高層下令,立即執行。而章含之因患嚴重尿毒症曾先後兩次接受了腎臟移植手術。博文稱,章兩次換腎的時間分別是1995年和2002年。
據香港《蘋果日報》12月17日報導,當年聶樹斌案,從開庭到判刑,公安都沒通知家屬。直到1995年4月28日聶父去看守所送衣服,才獲悉兒子已於前一天被槍決!
近日,最高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法院對當初由河北省高級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案進行異地複查的消息傳出後,
聶家委託的律師劉博今在接受《蘋果》記者電話採訪時說:「要等手續交到山東高院後,才能展開工作。我們很期待。」當被問及「為腎殺聶」的傳言時,劉急忙說:「沒聽說,你不要跟我說這個。」
報導表示,此前曾協助聶家申訴的楊金柱律師則回應稱聽過該傳言:「但這東西肯定不會出現在案卷裏!」楊又提醒「覆查」不等於就一定會「再審」,該案能否翻案仍存懸念。
章含之曾自揭多活12年
據了解,中共紅色名媛章含之1971年調入外交部,此後歷任亞洲司處長、副司長,曾出席聯合國大會任中國代表團副代表。1990年,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任國際部主任。章含之另一個更引人關注的身份是章士釗的養女,毛澤東的英語「教師」。
2008年1月26日73歲的章含之因肺部感染引起併發症,在北京朝陽醫院過世。她的女兒洪晃曾在當年1月30日播出的央視《新聞會客廳》接受李小萌的採訪,在訪談中,洪晃談及其母與病魔搏鬥的過程時說「她是12年前得了腎炎之後就需要透析,然後就做了換腎,五年前又做了第二次換腎。」
報導稱,章含之去世前曾自說「我多活了12年」。
公開的資訊顯示,章含之1994年從澳大利亞回國時即已發現腎病。1995年章病加重,昏厥在辦公室,醫院當時發出了病危通知。
章的同事魯志強2011年曾撰文回憶,章當年換腎成功後大談過程和細節,包括怎麼住院、甚麼腎臟來源、如何手術、甚麼醫生主刀、術後效果以及住院期間聽到的奇聞軼事,她由衷的高興,多次用誇張的神態談到如何「幸運」、「湊巧」,顯得非常滿足。
第一財經日報社社長助理葉航2008年1月曾發表了一篇題為《哀傷的雪——悼章含之》的文章,文中寫道:「章老師很相信本命年說法的,就是(2007年底)最後一次我去看她的那天她說:『本命年是有些晦氣,我的每一個本命年都有些麻煩事兒,上一個本命年是我大手術,再前一個本命年是老喬去世,這個本命年我又這么不好,哎!』」
以此推斷,那生於1935年的章含之所說的上一個本命年應是1995年1月31日到1996年2月18日之間。
《蘋果日報》12月17日報導稱,對於外界流傳章含之第一次換腎手術與聶樹斌加快被槍斃有關的傳聞,中共官方沒有任何回應,但章的女兒洪晃昨晚以短信回覆朋友微信查詢時,沒有否定有關傳聞。她稱,其母確實換過兩次腎,第一次是在北京朝陽醫院,第二次是上海長征醫院,兩院都沒有透露腎源。洪表示對有關揣測,最好是「到醫院查詢,那樣更精確」。
網友熱議
聶樹斌疑因腎臟恰巧與章含之匹配而被匆匆冤殺的消息,引發了網民的熱議。
魔山洞府:「草菅人命,怱忙給斃了連家人都不通知,做父母的連兒子最後一面都沒見到,這還叫世道嗎?是不是為了給高官換腎?不可能有真相。」
Birdbb123:「現在看來,這樣匆匆忙忙就槍決,連家屬都沒來得及通知,那麼是為哪為領導人物提供緊急器官也不是不可能的。中國的事那麼黑,誰知道。」
Dalidali:「從被槍斃后的死刑犯身上取器官在中國是公開的秘密。我認識的濟南醫學院(大學)畢業的一對夫妻就親口說很普遍,他們就取過。但後來人心壞了,有權,有錢人開始利用權和錢找貨源。。。。。。。。不幸開始普遍了。我猜章含之可能是有錢又有名,醫院和法院是為了錢而幫她找貨源。。。。。。。」
路邊的小草:「在FL功出現前好多年,俺的一個好朋友就給俺講了在福建槍斃犯人後摘器官的故事,千真萬確的,因為他們家裡就有人在相關的司法部門工作,拉上麵包車,人其實還活著,還可以動,就死死按住下刀子了。」
frankk2014:「家父九十年代初在北京一家大醫院搞肝移植,搞了兩例並且成功以後就不肯再搞下去了,我問他為什麼,他私下裡說跟他們合作負責供體一方有問題,器官來路不正。他參与過一次合作洽談,發現對方在和法院合作,法院直接開出價來賣,估計哪個配上型了哪個死期就到了,沒冤鬼才怪呢!他借口年紀大了,要退下來了就再也不肯做三例了。他曾黑著臉說:人心怎麼壞到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