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2月6日訊】12月10日,中共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對中共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劉鐵男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某的辯護律師表示,在案件提起公訴前,劉已退繳所有贓款贓物,檢方亦建議法庭從輕處理。而劉鐵男仍然被判無期,劉認為判刑有點重。但外界認為劉主動退贓是「用錢免死」。
據陸媒報導,劉鐵男受賄案12月10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宣判。
廊坊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鐵男於2002年至2012年間利用擔任國家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另案處理)共同非法收受山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作文、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建林等五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劉鐵男的刑事責任。
審判長在庭上表示,案發後劉鐵男主動坦白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案情,包括收受南山集團、廣汽集團及北京汽車銷售商張愛彬等,給予錢財共計一千八百七十五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在提起公訴前贓款和贓物已全部追繳。此外,劉鐵男被組織調查后以及法庭上,能夠積極配合辦案機關如實交代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此種情形「一般應當從輕處罰」。
庭審中劉鐵男放棄自辯,稱他現在每天生活在沉痛的懺悔和自責中,並多次痛哭流涕。
中紀委官方網站10日的相關報導披露,劉鐵男的兒子劉德成供述,父親劉鐵男從小就教他「做人要學會走捷徑」、「一定要有出息,要做人上人,這樣才能過得好,才能受人尊重」。文章指,劉鐵男明知兒子既無本錢又無能力,卻將他介紹給私企老闆,實際是暗示讓「兒子幕後收錢」,是處心積慮的安排。
今年九月法院一審審理劉鐵男的起訴書內顯示,不同行賄人曾給劉德成購買天籟房車、價值千萬的股份,挂名領取百萬薪金,贈送保時捷跑車及北京市御湯山別墅,劉鐵男均知情。
與此同時,劉鐵男的兒子劉德成的「坑爹證言」日前也在海外中文媒體上流傳。
據報導,劉德成的證言證實,他自己2005年下半年自己回國不久就在父劉鐵男的安排下到香港駿威公司工作。2007年以後,劉德成就沒有去上過班,一直忙自己的事,但仍然每月領大概2萬元工資。這些年劉德成從廣州駿威公司共領取了100多萬元工資,而上述情況劉鐵男都是知道的。
劉鐵男是十八大之後首個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並「雙開」的省部級官員。2012年12月初,媒體人羅昌平實名舉報劉鐵男涉嫌偽造學歷、與商人倪日濤結成官商同盟,引發關注;2013年5月初,中紀委宣布,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同年8月初劉鐵男被「雙開」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劉鐵男被查引發了能源系統反腐風暴。據統計,自今年1月以來,包括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等在內的20多名能源領域的官員和國企高管因腐敗問題「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