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幾項罪名中最重的是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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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2月7日訊】(新唐人記者公孫覺綜合報導)日前,中共中央一改以往簡略公布高官罪行的做法,深夜裡動用500多字的通報,羅列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罪行。有文章對周永康被列出的罪名進行了解析。

12月6日周永康案公布當天,署名墨言的文章分析說,周永康案與薄熙來等不同,其所涉及罪名比较重的有三條。

墨言認為,「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可以說是周永康幾項罪名中最為嚴重的一條。

究竟洩露了什麼機密,向誰洩露,是否指的是外界所傳的周永康在薄熙來案時曾向薄「放風」?仍然存疑。

但文中說,「王立軍事件」後,2012年3月7日中共全國「兩會」期間,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李克強支持免除薄熙來職位的決定,但周永康投了反對票,成為九位常委中的不和諧音,從而令對薄熙來的處理無法形成統一意見。

隨後,周永康更將中共中央的處理意見私下通知薄熙來,嚴重違背了中共中央組織紀律和保密法規。

「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作者分析,此罪為受賄罪,主要包括周永康家人在石油系統的牟利,以及周永康在選拔官員時買官賣官等問題。

「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這也屬於貪腐罪名的大範疇,更準確的說是「以權謀私」。

但作者認為「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一說應該是指周永康在石油系統的相關問題。

至於周永康所犯嚴重違反中共的「保密紀律」,「洩露黨和國家機密」之說,旅美時政評論家人士何清漣有另外的分析。

何清漣在其12月6日發表在《美國之音》的文章中提及,自薄熙來案發之後直至今年上半年,中共高層領導家族財富被通過《中國離岸金融報告解密》外洩,可能與周永康有關。

2014年1月21日,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發布《中國離岸金融報告解密》,公布了上百位中共高層家庭成員,其中有涉及習近平、鄧小平、李鵬、溫家寶等五位中共領導人家屬的資料(另外還有胡錦濤的堂侄),獨缺江澤民、曾慶紅、周永康、朱鎔基等四位政治局常委家屬子女的資料。

從該事件發生的時間、該事件發生後香港參与報導的《明報》主編出事,以及中共當局開始調查向周永康提供信息的國安部官員分析,何清漣認為,《中國離岸金融報告解密》被作為中共所提及的「黨和國家機密」可能性相關。

周永康將被判何刑,是下一步各界關注的要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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