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陰魂」作證 蘋果被判壟斷罰3.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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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2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已故的蘋果總裁喬布斯一定想不到,他生前留下來的電子郵件讓蘋果公司再度輸掉了12月2日開庭的官司,被罰款3.5億美元(21.5億人民幣)。

路透社報導,儘管蘋果公司律師William Isaacson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市(Oakland)的法庭上說,蘋果老款iPod的設計是防止設備感染病毒,但法官仍然判處蘋果的老款iPod觸犯了反壟斷法的05-37條款,而作出判決的依據是喬布斯寫的電子郵件。

喬布斯電郵再致蘋果敗訴

報導介紹,涉案的老款iPod,只能播放iTunes Store銷售的音樂,或從CD光盤上導入的音樂,不支持從競爭對手網絡商店購買的音樂。一組群體被告指出,蘋果的這一設計迫使人們不得不購買iTunes Store的音樂,且為了保留已經在iTunes上購買的音樂,在舊iPod損壞後不得不繼續購買價格較高的iPod。儘管目前蘋果的產品已經不再有這樣的限制,但老款產品確是如此。

紐約時報報導,喬布斯2003年曾寫給蘋果公司其他高官:「我們需要確保Music Match(一家網絡音樂商店,是蘋果的競爭對手)在發佈他們的下載音樂商店時,沒法用iPod。」「這會成為問題嗎?」

路透社報導,因Real Networks使用變通方法使其銷售的歌曲可以在iPod上播放,喬布斯2004年寫給蘋果公司其他高官,建議發出媒體通稿:「這個怎麼樣?我們驚訝於Real公司通過一個黑客剽竊iPod的戰術和倫理。」時任蘋果市場總監的Philip Schiller回應為:「我喜歡把他們和黑客聯繫起來。」

在這些電子郵件的作證下,蘋果敗訴,需要支付3.5億美元的罰款,不過這對蘋果公司來說可謂「九牛一毛」。蘋果上個季度的盈利高達85億美元。

企業高官的電郵有限制

儘管喬布斯已經在2011年去世,但他諸多透露著赤裸裸威脅的電子郵件,以及對潛在商業夥伴作出的財務承諾,至今仍對蘋果公司產生著重大影響,如果他對產品的理念一樣,不過這些電子郵件至今已經讓蘋果公司輸掉3個大型反壟斷的官司。

紐約時報報導引述羅格斯大學法學院(Rutgers School of Law)教授邁克爾·A·卡里爾(Michael A. Carrier)說,「(喬布斯)同時又真的很自大,可能也欠缺一個『反壟斷過濾器』。他沒想到多年以後,這些話又會出現在陪審團面前的屏幕上。」

報導介紹,通常企業高官都會被公司的律師提醒,留意自己在書面的文字內容,因為這些材料有可能成為未來法庭上的證據。報導認為「或許喬布斯沒有收到過律師的提醒。」

喬布斯的負面形象

喬布斯以靈性的創意,對產品完美的追求讓蘋果公司產品後來者居上,在全球個人電子產品市場佔據了一席之地。不過在過去的兩個案件中,喬布斯咄咄逼人的商人形象似乎很負面。

2010年,蘋果和另外五家位於硅谷的公司,被一個集體原告控告合謀以不僱傭對方員工的方式,壓低工資。這一案件在法官否決了一項和解協議後,定於明年1月審判,到時候喬布斯的話還將作為重要證詞。

2012年,美國司法部控告蘋果和其它5家出版商串謀,提高電子書的價格。那次庭審,原告律師用喬布斯授權的傳記部分內容做證詞,這部分內容為,喬布斯希望給各類出版物定價的是出版商,而非零售商。原告律師另外還使用了喬布斯的一封電子郵件,他在電郵中說:「和蘋果合作吧,看看我們能否做成這件事:以12.99美元和14.99美元的圖書定價打造一個真正的主流電子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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