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河南衛輝市法院不公開審理鄭州「皇家一號」涉黃系列案吉某等7人涉嫌協助組織賣淫一案;未來幾天將有18名涉嫌協助組織賣淫者受審。鄭州「皇家一號」系列案共查處違法嫌犯256人,133人被以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非法經營罪、窩藏罪等四罪名移送起訴(2014年11月10日中國新聞網)。
顯然,法院近期審理的案犯都是涉嫌協助組織賣淫者,而不是直接組織賣淫者。那麼,何為「協助組織賣淫者」呢?按照筆者理解就是為「皇家一號」尋找「女公關」的人。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的「皇家一號」夜總會,曾號稱「中原第一會所」。這裡「女公關」數量長期維持500人左右,多時上千。「皇家一號」房間價格從990元到9900元不等,人均消費超5000元。每晚9點一過,經理便開始拍賣預留房間,「你出1萬,他出2萬,誰競標價格高誰就有享用權。」「皇家一號」千人女公關可謂美女如雲,竟然出現供不應求場面?難怪「皇家一號」年營業額超2億元人民幣,如此也就不難解釋「皇家一號」「女公關」最差月收入不低於10萬元了!
那麼,什麼樣美女被每晚起價從1萬、2萬由眾人競標,嫖客們竟不惜一擲萬金熱捧呢?顯然,這些美其名曰「女公關」的美女絕非一般凡品!從這種價位行情看,「女公關」可能包括「二三流」美女影星、美女歌星、電視節目女主持人,當然可能有女模特、「空姐」、藝校女生、女大學生、高級女白領!無論如何,她們一定一個個風姿綽約、光彩照人,嫵媚動人,或許是柔情似水讓人牽魂!她們沒有讓人驚豔的美貌也就不可能有這樣讓人驚詫的收人?
那麼,這批美女隊伍究竟是通過何種途徑聚攏到鄭州「皇家一號」的呢?
這些所謂「涉嫌協助組織賣淫者」,或許她們就是類似「星探」的隊伍。就是挖掘有明星潛質的人。從大街上、人群中、校園裡尋找適合的具有潛質的美女,做細緻入微工作。然而,對她們進行培訓、輔導、包裝,使她們成為風情萬種、如情似水、動人心弦的美女。進而成為「皇家一號」「女公關」!
或許她們有的是被通過各種廣告招聘來的。「皇家一號」可以打著高薪招聘年輕美女唱歌、伴舞的幌子,招聘一批美女。在她們的循循善誘之下,多少美女在金錢面前,不惜甘願賣身換取利益!今天多少美女和社會一樣變得浮躁。儘管自身經濟條件不行賺錢不多,卻也想享受高檔服裝、高檔化妝品、高檔箱包,進出有豪車的高檔消費!於是美貌成為她們追逐「夢想」的優厚條件!於是,她們為了金錢什麼都肯幹!當美女們不再追逐王子追逐「王爺」時,美女們也因追逐享樂瘋狂了!如此美女早把做人、做女人應有的操守拋到九霄雲外了!
當然,她們其中一定不乏是因為找工作而被誘騙、欺騙來的美女。到了「皇家一號」發現真相卻再也走不了!她們在這批如狼似虎的「涉嫌協助組織賣淫者」的軟硬兼施、威逼利誘下,或被以一再的「洗腦」後,在既無法脫身又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身陷其中被逼從事色情賣淫生涯。
她們中或許有被強迫或綁架而來的美女、女大學生。她們或是被騙上車;她們或是行走中途遭遇綁架被強行擄掠而來。在打手的淫威強制威逼看管下,無奈地充當這裡的「女公關」,她們因長期逃生無望最後成為自覺的「女公關」。當然,這種類型的美女不一定多;但是這種類型擄掠來的美女未必沒有!近年來,失蹤的美女、失蹤的女大學生案件尤其多;她們未必不是陷入形形式式的「皇家一號」?她們或許經歷太多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覺!
鄭州市「皇家一號」何以敢如此大膽公開地組織賣淫行為?那是因為其背後有強大的「保護傘」!人們已知的有河南省人大黨組書記、副主任、原河南省副省長、公安廳長秦玉海,河南駐馬店市委書記、原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劉國慶、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周廷欣、治安支隊長王新敏等眾多公安廳、公安局官員充當「皇家一號」「保護傘」!有這樣一批位高權重的公安廳、局官員充當「皇家一號」「保護傘」;「皇家一號」還有什麼顧忌?還有什麼違法的事情不敢做?是金錢讓這些公安部門官員迷失了自己;是金錢讓這些公安部門官員成為「皇家一號」走卒!是金錢讓公安官員參與毀掉多少年輕女性的青春年華;然而,公安官員在獲取金錢的同時也毀滅了自己!「皇家一號」老闆飛奔海外;或許「皇家一號」背後保護傘隱身的又不知有多少?
人們需要追問的是這些「協助組織賣淫者」,是否有被強迫或被綁架美女、女大學生參與賣淫行為;是因種種原因陷入「皇家一號」?
此前,全國人大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擬取消「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等9個適用死刑罪名。「皇家一號」組織千名女性賣淫,牽扯違法嫌犯256人。不知「皇家一號」涉嫌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罪犯,是不是中國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最後的死刑犯?當社會犯罪居高不下時;對罪犯懲罰卻越來越輕;這將讓守法公民哪堪承受?人們更不知此番「刑法修正」背後,究竟有沒有「皇家一號」代言人?這種現象不是沒有可能!今天社會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因此多少事情;人們有必要考慮得複雜些!「皇家一號」超過北京「天上人間」;「比東莞涉黃嚴重多了」!「皇家一號」是否走出一批最後的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死刑犯?是對執法者的一種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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