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外來勢力「馬克思主義」入侵佔領中國以後,中國大陸人已經失去政治權利65年了,由這幫子「蘇維埃」漢奸建立的邪教帝國,實質是侵犯人權、剝奪中國人自由民主權利的監獄,這個監獄的目地是滅絕人性,它們的做法是把囚犯都改造成只有「黨性」沒有人性的生命。世人也都看到了,在中共體制中說了算的,都是「黨性」十足的邪惡之徒,哪個是有人性、說人話的?稍有人性的胡耀邦、趙紫陽、胡錦濤,即使他們當上「總書記」這個監獄長的位置也說了不算,中共邪黨不過是在利用他們人性的一面裝飾門面,利用他們掩蓋中共體制邪惡的真相。中國大陸無政治!(這是筆者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到的真相,講出來也是自己承擔責任。)
英國人遵守百年契約把香港歸還中國以後,中共當局一直想把香港建立成一個更有欺騙性的「文明監獄」,它們更大的目標是利用香港模式「解放全人類」,這就是「一國兩制」背後的真相。因此,英國人把香港歸還中國大陸當局也是沒有盡到人道主義義務的,他們是把香港人投入了中共體制的「文明監獄」。
眾所周知,任何被投入監獄而失去自由的人,都是被強制剝奪政治權利的,他們在監獄中的任何訴求表達都是法律意義上的,這決不是政治!香港人要「真普選」,中共當局為什麼就不答應呢?因為它們是不搞政治的,它們也決不允許香港人搞政治。香港特首實際是這座「文明監獄」的監獄長,它只能是中共任命的,它們絕不會允許關押在獄中的失去自由者選舉監獄長,它們讓香港民眾必須明白,任何監獄中都是沒有政治的,「9、28暴力清場」的態度已經證明了中共當局在香港搞什麼。舉在獅子山頭上的「我要真普選」被港府擅自動用公共資源拆除以後,它們已經明確的告訴港人:香港無政治!
因為香港無政治,所以港府也無行政,這是梁振英當局不與民眾政治對話的原因,這一切都是「文明監獄」的內政,因此,「外部勢力」也參与不了香港的內政。所有想參与香港政治的「外部勢力」都被獄方視為劫囚者。
目前,香港街頭民眾不敢撤離的最大原因是害怕中共當局秋後算賬,民眾明白,任何在監獄中的「鬧事」者,都會遭到更嚴厲的報復,他們明白回到監舍中、回到不為人知角落裡的危險,他們看到過被黑警拉到當街黑暗角落裡毆打的場面。因此,因懼怕、因其他任何原因想離開街頭的民眾已經沒有選擇了。他們決定堅持下去,起碼要堅持到梁振英下台,堅持到那些暴徒伏法,「要想秋後算賬的,你現在就公開的來吧!」民眾明知的選擇了決不回到角落裡,決不回到挨揍而不被人知的境地。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這是假裝「文明」的當局無法收場的。
民眾要明白:「我要真普選」是政治訴求,香港無政治,這是無法對應的事情。催淚彈在民眾中爆破的場面與惡警直接向民眾臉上噴胡椒噴霧的場面,這些港府當局的犯罪行為,已經把民眾在街頭表達的訴求推到法律層面,它們絕不會恩賜港人要求的「真普選」,這是香港民眾必須清醒的。
筆者認為,既然邪惡當局已經公開的把「雨傘運動」推出政治圈子、不與民眾政治對話,執意要把街頭民眾推到「違法」的法律層面,那麼這就是法律問題了,而不是政治問題了,當然就不適合政治解決。筆者看到,在人類的一切文明發展經驗中,一切政治活動上升到暴力就不是政治了,因為政治是社會的管理方法,只有在這個管理方法失敗的時候,也就是這個政治失控和崩潰的時候,社會才會出現混亂和暴力。
在目前的香港,港府已經沒有和平管理香港的能力了,它已經主動向政治發動暴力進攻了,這是對香港政治秩序的破壞,這是香港政治失控、崩潰的時候。在這種混亂和暴力的進攻中誰還能搞政治嗎?中共官煤和外交部發言人造謠說「外部勢力」干涉中國內政,我聽了就覺得可笑,中國大陸已經沒有政治六十五年了,根本就不存在所謂政治意義上的內政,誰能干涉得了?人家怎麼可能干涉得了你那個沒有影子的內政呢?那就是不說人話,咱們就看它這個瞎話還能騙世人多久。
香港民眾要清醒,和平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主流,中共當局在香港搞的那一套是不入流的,更談不上進入主流,港人向中共當局要「真普選」是找錯了對象,那真是在抬舉它,中共當局沒有真的,它那裡的一切都是假的。你要假的,它那裡遍地都是;你要真的,它一點沒有。既然它還想講點法律,那麼大家就在法律方面揭露它的罪惡。
在法律上看,在街頭公開向民眾施放催淚彈的直接責任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直接故意向民眾臉上噴射胡椒噴霧的責任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在街頭公開暴力毆打和平民眾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對在角落裡下黑手打人的更要重懲,所有在街頭施暴、挑釁的黑社會成員與中共特務都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不管它們聲稱的名義是什麼、不管它們帶的標識是什麼絲帶,只要它們違法了,它們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發出亂港指令的「白皮書」和人大決定,它們的直接責任者都是違反中國大陸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違法者,在媒體和各種場合造謠抹黑「真普選」訴求的、在獅子山拆除「我要真普選」條幅直接挑戰民意的、在媒體和其他場合恐嚇和支持暴力清場的、扮演所謂「反佔中」角色故意攪局製造混亂的、特別是在「9、28暴力清場」事件發生以後仍然實施上述犯罪行為的,它們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不管它們的「反佔中」理由多麼冠冕堂皇,它們都是違法犯罪的直接責任者。公開認錯、認罪服法的,可以從輕對待;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又決不服法的故意犯罪者,街頭民眾的當事人必須向司法部門提告嚴懲。
法不責眾,任何個人的行為,涉及到法律責任都必須是個人承擔。張德江、梁振英的法律責任必須是它們個人承擔,而不是它們的行政機關承擔;下令施暴和現場施暴的犯法者必須是個人承擔法律責任,而不是他們的警局和他們團體組織的所有成員承擔;在暴力現場以後,媒體發表恐嚇、造謠抹黑言論、公開支持暴力的,都涉嫌幫助犯罪,它的文責作者、編輯都是個人承擔法律責任,而不是該媒體的所有成員承擔法律責任。
善舉必勝,惡鬥必敗,「雨傘運動」不是為斗而存在,所有破壞香港和平發展的罪犯都應當認罪伏法!這是「雨傘運動」的出路。宇宙中最能斗的就是中共邪黨,誰要跟它斗,誰就必敗無疑,因此,香港民眾在面對「9、28暴力清場」時採用的和平應對方式勝利了,這是宇宙中最了不起的善舉!這是中共邪黨遭遇的最大慘敗,它要斗,台上沒對手了,唱獨角戲就自己玩吧!它至今下不了台,滿街民眾都是看它熱鬧的、都是看它出醜的、它要找一個「政治對話」的陪練都很難。今天,所有在街頭參与「雨傘運動」的民眾和所有支持「雨傘運動」的香港民眾,你們是香港真正的未來!正義站在你們一邊。
「雨傘運動」的精英們:你們必須清楚,繼續進行你們面前這種僅僅站在街頭祈求「真普選」的模式是不行的,也沒有必要陪練,「雨傘運動」的精神必須向更大的範圍發展,你們要做的努力、要付出的將更多。中共當局沒有真正的民主,「真普選」不會在梁振英當局的情況下實現。民主在你們手中,你們應該考慮非官方的民主選舉做法,來一個「民間特首」大選,就讓它們看看香港民眾要的真普選是什麼樣,就讓它們看看民主的真正力量。
當然,「民間特首」只是民主訴求的象徵,而不是實際的社會管理者,其價值是人性的展現、是良知的表達、是香港和平發展的希望、是拒絕暴力的傑作、是真正的民主精神。
聲明一下啊:筆者在這裏說的話是個人言論,只代表個人的觀點與法律責任,如有支持者,那不代表我發給你的指令。筆者的做法只是講清真相、讓人看清正路,也希望中共體制中那些還有人性的生命早日脫離苦海,希望「雨傘運動」是港人看清中共邪黨邪惡真相的機會,希望世人都能明白「揚大善必懲大惡」的天理。筆者也看到了那些在中共體制中明白真相的人,他們正在劃清與江澤民犯罪集團的界限,他們不願意背負血債,他們如果在解體中共體制過程中有積極作為,那麼他們同樣是中國未來的精英。什麼是人間正道?人間正道就是人本性良知的旅途,心路正則正,心路邪則邪。
梁振英走的不是人間正道,所以它的惡行必然遭到惡報。
香港民眾的「雨傘運動」,前途無量!
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