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南高院通報前三季度三級法院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情況。1至9月份判處廳級以上幹部21人,處級幹部84人。其中平頂山市人大原主任薛新生在長達12年間,接受192人1274次賄賂(2014年10月21日人民網)。
薛新生在2001年至2012年12年間,利用擔任平頂山市副市長、市委組織部部長、市人主任職務便利,先後收受192人1274次賄賂,計人民幣1016萬元、美元13萬元、港幣1.5萬元、面值46萬元購物卡。2014年4月被商丘中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薛新生12年間收受192人賄賂1274次,即每年受賄100多次,平均每三天受賄一次。這192名行賄人中,每人平均行賄達6次以上。由此可見,薛新生受賄非常頻繁,向薛新生行賄的人也非常多!
從薛新生個人簡歷看,薛新生從2001年起任平頂山市副市長,2003年,任平頂山市委組織部長。2009年任平頂山市人大主任。2012年4月,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雙規。在薛新生受賄時間段內,薛新生任平頂山市委組織部長時間最長,時近7年。顯然,薛新生任平頂山市副市長、平頂山市人大主任其間未必受賄多少;薛新生在市委組織部長任上時間最長,顯然,薛新生也一定在市委組織部長任上受賄最多。
薛新生在市委組織部長任上履職時間最長,市委組織部長對官員仕途升遷作用最大!如果薛新生是在市委組織部長任上受賄最多,那麼,薛新生的大肆貪腐一定是大肆賣官鬻爵!平頂山市下轄舞鋼市、葉縣、魯山等9縣、市、區,哪一縣、市、區不是幾十處級官員,幾百科級官員?其中找薛新生買烏紗帽的一定不在少數!顯然,每每向薛新生行賄的人,一定大多是買烏紗帽的!或許192行賄人就是192個買烏紗帽的官員?
按照常理,腐敗的組織部長自然牽扯賣官鬻爵案,薛新生案浮出水面,向薛新生大肆行賄的官員,向薛新生大肆買官的官員不知牽扯多少人,然而,怎不見多少買官者牽扯案中而落馬?今天社會,紀檢部門辦案往往浮光掠影沉不下去,那就有可能讓多少買烏紗帽的官員官位依舊?當然,有可能是買官者繼續投資,買通辦案人而不被處理!當然,也有可能因買官者已爬上高位,被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蓄意掩蓋!更有可能因買官者牽涉面廣而被集體掩蓋!如果是這樣?是不是一大批腐敗官員被放過?這是不是反腐敗的重大缺憾?那行賄的192人究竟是哪些人?是否可以公開他們情況?
人們更需要追問的是,薛新生接受192人1274次賄賂,這一龐大而具體的數字是怎麼得來的?是薛新生有詳細的受賄記錄還是薛新生的回憶交代?還是詳細調查行賄人得出的結果?似乎這個數字的真實性讓人懷疑?當然,辦案部門如能夠詳盡落實貪腐官員具體貪腐情況,那當然是大好事!對此,這是媒體報導缺陷還是相關部門含糊?
薛新生受賄案時間持續長達12年,12年間收受賄賂1274次,薛新生具有犯罪時間長、次數多特點。然而,就在薛新生受賄的12年間,相關的紀檢部門怎麼就遲遲沒有發現端倪?我們的紀檢部門咋總是這樣反應遲鈍?紀檢部門反應遲鈍被動局面何時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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