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議員:催淚彈趕市民專業 雨傘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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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0月17日訊】香港立法會昨(16)日繼續休會辯論政府和警察處理市民集會的手法。民建聯議員梁志祥讚揚警方使用催淚彈鎮壓趕走市民是專業,而市民所拿的雨傘是武器;另一名議員蔣麗芸則稱「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斥未受過警察訓練的議員沒有資格批評警方。有網友發文表示,兩位民建聯議員的邏輯真是有趣,稱在公眾大放笑彈;另有網友說,那看笑傲江湖繡花針還是超危險武器…。

民建聯議員梁志祥在會上說,看過黃飛鴻電影的人都知雨傘是武器,質疑其他議員完全無歷史常識。他說,在民國時代,雨傘是攻擊性武器,又以黃飛鴻用雨傘對付奸人堅作例證,指雨傘攻擊性不低,可以傷人,是基本常識,反問大家是否沒有歷史常識。他又說,帶雨傘有三大用途,包括遮雨和太陽、用來行路當扶手杖,以及用來打野狗用,如果示威者拿雨傘衝向警方,「警員會不會受傷呢?」

網友鄧力行以「民建聯議員的有趣邏輯」在《香港獨立媒體網》發文稱,民建聯幾位議員趁立法會大會復會,對公眾大放笑彈。有說指,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有抽象聯想的能力,使邏輯思考變得可能。以下會將議員言論的邏輯,套在一些耳熟能詳的事例中,是否有趣,望讀者自行評斷。

首先出場的是梁志祥議員。他指出雨傘危險,在民國時代是攻擊性武器,電影中黃飛鴻用傘子與「奸人堅」打鬥,質疑其他議員是否有「歷史常識」。歷史自古以來就是文藝作品的改編藍本,將文藝作品當成歷史也不是甚麼新鮮事,正如我們經常將《三國演義》的內容當成歷史常識。

話說人的嗓子非常危險,在三國時代已是攻擊性武器,小說中張飛在長板橋上用嗓子大喝一聲,就嚇得一將官肝膽碎裂,從馬背上摔下來,簡直就是大殺傷力武器。今示威者集合數以萬計的群眾,一起用嗓子高叫口號,當局不亂槍掃射反擊已是非常容忍。

然後出場的是蔣麗芸議員。她說有云「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說明前線警務人員、軍務人員方可以作出適當決定,並指斥未受過警察訓練的議員沒有資格批評警方。「你不懂你沒資格評論」這種邏輯基本上放諸四海而皆準,世間上的知識和技能有如汗牛充棟,人基本上不可能樣樣皆精,用這句說話來阻止他人作評論,萬試萬靈。

或許下一次蔣議員可以試試隻身在週末的深夜時分到任何一間酒吧,用她尖得連曾主席亦覺刺耳的聲線,對著正在「小」曼聯屎波的叔叔們高叫:「你哋(們)又無受過訓練,又唔係(不是)專業球迷,你哋識咩呀?(你們懂什麼呀?)有咩(什麼)資格話專業球隊屎波呀?」場面令人非常期待。

最後,蔣麗芸議員意猶未盡,還作了一個「以偏蓋全」的完美示範。她指被七名警員圍毆的曾健超是公民黨成員,然後指原來這幾天不斷攪事、挑釁警察的就是公民黨成員,直斥他們卑鄙無恥。

先不論蔣議員對這幾天事態作的判斷是否正確,她這個推論過程本身就非常有趣。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本文的標題。故此,筆者要在此澄清,本文標題指的,是梁志祥和蔣麗芸兩位民建聯議員的邏輯有趣,而不是所有的民建聯議員的邏輯都很有趣,若果令讀者有這個錯覺,筆者表示非常遺憾,但亦表示非常理解。

網友:笑傲江湖(東方不敗)繡花針還是超危險武器…

對於民建聯兩位議員的邏輯,網友也開始發揮想像力,「避免被說成沒常識」。

Shintou Mekkyaku:那看笑傲江湖繡花針還是超危險武器…請沒收全港針類武器

錢彥伯:請將所有內含果核的水果類禁止種植販售。因為會內功的人能用果核殺人於十步內。請參考神雕俠侶,絕情谷片段。

秦鳴歧:當演員用生命演活了角色、當議員用劇情演繹成歷史。他們好適合住係(在)夢工場。

Siu Kuen Ng:暗喻警察係奸人堅與野狗合體,曲線撑佔中,給你一個讚

夏奇:在「黃飛鴻」影片中,黃飛鴻以無影腳和壞人對打,證明鞋子是攻擊性武器,可以傷人。我的腦殘認知稱,「以我常識所知,在民國時代,任何鞋子都是一種攻擊性兵器」。不用解釋,黃飛鴻拿用無影腳格鬥,證明鞋子足以傷人,另外,不管你在那長大,出門絕對要穿鞋,可以「踢狗防身」,如果示威者穿鞋子衝向警方,手中更拿拖鞋,「警員會不會受傷呢?」親中~~~藍營;這無腦程度不遑多讓!!!!

Benson Wang:看梁志祥就知道,屁眼裝在嘴上,這手術是已經成功的了

Akira Hsu:我看超人眼睛還會射出雷射光具有危險性咧~議員要不要先把眼珠挖掉?

蔡毓襄:那黃飛鴻拳打腳踢也能打傷人,所以有手有腳的都是暴民?

林秋穆:看來折凳是七大武器之首還真的是不為過,雨傘經此一役,排名大幅提昇至第二名

長崎良美:我覺得⋯⋯⋯⋯李連杰好慘

蔡蔚泰:這位議員的嘴炮與低智商,的確讓香港市民很受傷……

陳韋帆:這立論實在太棒了!我們應該全力支持中共軍隊全體換裝,士兵把槍丟掉改拿雨傘,坦克跟飛機的砲彈飛彈也換成雨傘,東風還裝那十顆醜不拉機的彈頭幹嘛?還不換成雨傘?!換完裝馬上跟美軍開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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