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網報導,接近廣東省紀委人士透露稱,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與共計11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同時,曹鑒燎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錢物摺合人民幣7000多萬元,另有2億涉案金額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中。
一個副市長與11名女性能夠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可謂是「人中龍鳳」了。如果媒體能夠報導出曹鑒燎與11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那麼完全可以判斷,曹鑒燎絕對「不僅如此」,11名也只是「有據可查」的長期性「女情人」,並不能代表曹鑒燎「完全版」的私生活情況。因為,既然有「長期」的,就不能排除「短期」的不存在,看來咱們的「曹副市長艷遇」史,還大有值得「挖掘」的內容。
為什麼要這樣講呢?這裡有一個普通的常識,一是曹鑒燎不可能「發展一個」就長期保持關係,一定是有選擇的保留,否則咱們的曹副市長也太「兼容並蓄」、沒有品味了吧;二是曹鑒燎就是有選擇地進行「獵艷」,也不可能總能夠「火眼金睛」,一獵就都「稱心如意」,長期發展;三是曹鑒燎就沒有酒後糊塗「飢不擇食」的時候,「應急性」地臨時動意「聘用」過一些人嗎?對於一個「色官」而言,完全有這樣的可能。
現在就暫且不談「臨時工」是否存在的問題,就按照曹鑒燎副市長的「正式編製」來思考。能夠與11名情人長期相處,可見曹鑒燎的「馭女之術」實在是高超了得。按照管理學的科學結論,一個人的精力,最多可直接管理8個人,如果超過8個人就不可能實現有效管理 ,何況是管理「情人」呢?如果報導「真實」的話,曹鑒燎副市長完全可以申報「吉尼斯紀錄」了,可見其精力之充沛,大腦之聰明,超乎常人。
從履行公務的崗位職責看,不知道曹鑒燎副市長,每天是否還有時間和心思去考慮分管工作,就是他心中能夠「沒心沒肺」地放下11位「佳人」,那11位「佳人」是否會讓他安心工作呢?不用都迫不及待地期待他的「臨幸」,就是每天有一、二個惦記一下呀,打個電話約個飯局呀,辦個什麼「人情小事」呀,恐怕就讓曹鑒燎心不在焉了吧。他還有什麼精力會用在分管工作上呢?一般看來,他對工作也就是「應付差事」了。
從履行「男友」的崗位職責看,11位女性的情感分配,何嘗又不是一個「高智慧」的勞動呢。他又沒有「皇帝」的環境,可以把她們「養在後宮」嚴加管理,一定是「散養」在不同地方。那麼,咱們的曹鑒燎副市長是如何「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動呢?是按照「月排班」、「周排班」還是「日排班」呢?當然咱說不清楚,但曹鑒燎副市長自己肯定清清楚楚,否則,也不會把11位女性調理的「井然有序」,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
看來,曹鑒燎對於女性的研究和實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理論體系,不斷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過程中,一次一次地實現「飛躍」,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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