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從官媒看到中共中央的一通報:「鑒於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
對於中共中央將周大老虎公開揪出來給予法辦這一舉措,本人表示贊成。贊成之餘的感想是:哈哈蛤!終於讓本草民抓住一次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機會了!難得!難得啊!!!
但是對於「公報」中使用的「涉嫌嚴重違紀」措詞,我個人的看法覺得分量不夠重。「違紀」與「違法」二者之間,有明顯的輕重區別,周永康家族的巨額貪腐,網上早就有爆料高達數百億,光憑這些經濟犯罪,就應該定「嚴重違法」而不是「違紀」。況且周所犯的罪行,按說不應僅僅是經濟犯罪。周掌控政法系統十年,他在這其間的作為,據境外媒體、網站報道和國內坊間傳言,周有利用職權製造冤假錯案,迫害某一些人,甚至枉害人命背負血債等情形。希望這次中共中央對周「審查」時不只「審查」經濟犯罪,對傳說中周的侵犯人權、泯滅人性犯罪不要迴避,要花大力氣去查清、落實。如這些境外報道和坊間傳言無事實依據,就在這方面還周清白。如這些境外報道和坊間傳言是事實,那就應該給周永康定反人類罪!
然而「涉嫌嚴重違紀」措詞分量不夠重是否預示著周能獲得較輕處理呢?我認為周恐怕沒那好命。當時給周的政治同盟薄熙來的通報中,薄熙來三字後還加有一「同志」,最後結尾是「立案調查」,就這樣薄的結局都混了個「無期」。現在周永康的通報中已沒有了「同志」二字待遇,最後結尾的「立案審查」也明顯比「立案調查」措詞嚴厲,這樣推測下來周的下場應該比薄還慘,最少也應是「無期」,「死緩」甚至「立即執行」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趁著咱今天心情好,既然已難得的「與黨中央保持了一回一致」,那咱乾脆再破天荒的表揚一回「人民日報」吧。昨晚看到了「人民日報」所屬「人民網」的一文章:〈人民網評:打掉「大老虎」周永康,不是反腐句號〉,此「不是反腐句號」用的不錯,挺合適的。聲明一下,本人只表揚此文題目中的「不是反腐句號」,至於此文內容,暫不列入本人表揚範圍之內。
雖說這次揪出周永康,打破了天朝近三十多年刑不上常委慣例,但周在上屆九常委中排名第九,叼陪末座。目前習、王主導的反腐高潮迭起,下一步很有可能再整出一個或數個比周更顯赫之人,所以說到周這兒不能算句號只能算逗號了。那「逗號」周永康之後的比周更大的「逗號」會是誰呢?據草民我心中的猜測,還真有一人。
前些日子有一天朝顯赫身世的官二代在澳大利亞的囂張胡來,幾乎引起了澳大利亞人民的共憤。此官二代花數千萬美元巨款,在澳大利亞買了一名勝地區一名宅,此名宅曾住過澳大利亞名人。可此官二代沒看好那名宅房子,只看好了那名宅的地皮和周圍風景,於是他買下來後就想推平房子重蓋。澳大利亞媒體得知後紛紛給予譴責,但此官二代根本不把澳大利亞民意放在心上,楞是將房屋推平了另蓋。就他的這一折騰做一個分析,此官二代除了在天朝有一身居高位的老子外,再無啥正兒八經的經商辦企業資歷,那他這毫不心痛揮霍浪費的巨款到底是從那兒來的呢???
此官二代在澳大利亞的這一胡來,不出意外是要將其天朝身居高位的爹給坑了。所以我猜測此一被坑爹有可能是「逗號」周永康之後的更大「逗號」。至於「逗號」被坑爹之後的更更大「逗號」是誰呢?在此我就不想為此猜測再去費筆墨了,我想絕大多數網友對更更大「逗號」的猜測,會比較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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