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蘇格蘭是否能夠脫離英國獨立的最終決定已經在今日展開,全民為自己的未來投出重要的一票。什麼是公投?公投的歷史與現狀又是怎樣呢?
公投是全民投票或全民公決的簡稱,是一種行使直接民權的民主制度。儘管具體操法細節各有不同,但其實質均為全民各有一票,對決定自己國家未來的事件做出選擇。在民主國家(注意,香港不是),全民的投票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直接約束國家機器。全民公投的發起人可以是法定機關提出的議案,也可以是公民提出的要求。
公投起源於法國
早在1793年,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目前的法國為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將國民公會製定的「一七九三年憲法」交給全國公民投票決定,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正是使用全民公投。
之後的19世紀,採用公投的國家並不多,但這種模式漸漸被越來越多的民主國家所了解並接納,其中瑞士等國將其列入國家制度之中,實現了直接民權制度。
20世紀初,美國多個州採用了公投來決定州事務。而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設立的「五權分立」政府採用的「複決」,含有公投的因素,是公投的一種。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公投漸漸被越來越多的民主國家採納,包括英國、愛爾蘭、義大利、丹麥、法國、加拿大、瑞士、荷蘭、南非等均使用過公投決定國家大事。
2004年,台灣實施公民投票法,授予公民決定法律、重大政策、憲法修正、地方自治法規、政府預算、租稅、投資等的權利。
全球公投案例
加拿大魁北克公投。1995年10月30日,加拿大法語區魁北克的公民第二次就是否脫離加拿大成為獨立國家舉行公投。結果顯示49.42%的人支持獨立,50.58%的人反對獨立,魁北克留在了加拿大。
南非廢除種族隔離制度公投。1992年3月,南非擁有投票權利的白人針對廢除種族隔離制度進行公投,有68%的白人支持通過談判廢除種族隔離制度,這一結果最終幫助南非完全取消種族隔離制度。
瑞典的6次公投。瑞典自1922年以來,實施過6次公投,分別決定了禁酒、改變駕駛方向、以政府稅收資助退休金、核能發電、加入歐盟、採用歐元等6個議題。
回歸後的香港也採取過公投,但因香港政府並非民選政府,更非民主政府,所以公投結果並不被當局承認。不過儘管當局對結果漠視,但民間受到鼓舞,將持續追求自己的民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