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琮鈺綜合報導)9月11日,香港證券及期貨食物監察委員會(簡稱證監會)發佈公告,因製作虛假或誤導性財務報告的市場違規行為,對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CITIC Pacific Limited,簡稱中信股份)及其5名前執行董事展開法律程序和研訊程序。
香港證監會發佈中信市場違規行為公告
香港證監會指控,2008年中信泰富(中信股份前身)在槓桿式外匯合約投資出現巨額虧損,中信及5名前執行董事對製作虛假或誤導性財務報告負有法律責任。他們是董事局主席榮智健、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李松興和執行董事周至賢。
為此,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原訟法庭頒發命令,使在2008年9月12日收市後至2008年10月20日盈利警告發出日期前,購入中信泰富股份的4500名投資者回復至交易前的狀況或賠償損失,亦尋求法庭對中信及其5名前執行董事進行制裁。
2008年中信外匯投資巨虧事件
中信泰富的創建者是前中共國家副主席榮毅仁之子榮智健。作為中信泰富前任董事局主席的他被稱為「紅色資本家」。他對該公司外匯投資巨虧事件負有主要責任。
2008年9月12日,中信泰富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網站發佈一財務狀況通函。該通函稱中信附屬公司大昌行集團公司收購一汽豐田4S公司49%股份、雷克薩斯4S公司50%股份,並披露相關股東貸款交易等虛假或誤導性財務信息。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在毫無先兆的情況下發出盈利警告,為減低澳洲西澳大利亞州鐵礦項目的貨幣風險,該集團與匯豐、法國巴黎銀行簽訂多份「累計槓桿式外匯買賣合約」,但終因澳元大跌而產生虧損,故其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業績預期將會受到影響。
該盈利警告還稱,於2008年7月1日至10月17日期間,中信泰富因為終止槓桿式外匯合約、採取有關調控澳元風險的行動、根據槓桿式外匯合約接收包括澳元在內的外幣等而產生8.077億元的已變現虧損總額。截至2008年10月17日,仍在生效的槓桿式外匯合約按公平價定值的虧損多達147億元。
21日,中信泰富在香港股市的股價急跌55%,由14.52港幣跌至6.52港幣,跌回1991年的股價水平。之後,董事總經理范鴻齡指榮智健之女、時任中信財務部董事榮明方涉及事件,已被調離財務部,接受降級和減薪的「紀律處分」。中信泰富亦向母公司中信集團要求注資。
2009年4月7日,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為調查2008年外匯投資巨虧事件,搜查了中信泰富公司總部。4月8日,榮智健與范鴻齡宣布辭職,由常振明出任董事局主席兼董事總經理。
香港議員稱中信巨虧事件暴露中共腐敗
具有中共背景的中信泰富外匯投資巨損醜聞曝光後,震驚香港。有議員指出,中信巨虧事件反映了中共一黨專政的腐敗,也凸顯香港沒有普選產生的政府,因而無法制衡中共太子黨在香港的胡作非為。
香港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第一反映出在一黨專政之下,國家資本主義的腐朽;第二就是看到裙帶關係的恐怖;第三看到特區政府由於不是普選產生的,根本沒有制衡能力。在香港透過他們在大陸的以權勢建立的人脈關係被保護著,特首怎麼敢查呢?…因為這種所謂紅籌太子黨,他們拿的錢是一本萬利的,所以參與高風險的金融賭博是很常見的,只不過中信泰富是其中一個。」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何俊仁認為,中信巨虧事件使國際投資者質疑香港監管企業的法律是否健全。
為脫困中信集團「借殼」香港上市
1989年曾被稱為十大官倒公司之首的中信集團(CITIC Group),為吸引更多私人投資,以及收購海外公司實現其國際化目標,將其大部分資產遷往香港。
從經濟和公司經營方面來看,此舉旨在改變中共央企效率低下弊病,特別是恢復中信泰富的融資能力,並增強對海外私人投資的吸引力,以及通過收購海外公司實現其國際化目標。
從政治方面來說,中共希望通過這家央企對示威頻發的香港施加更大的影響力。尤其近年來香港期望推進政治改革,示威活動頻發。如果中信集團在香港取得成功,其它大陸國企則會紛紛效仿。
據大陸媒體報導,4月16日,中信泰富宣布以現金加新股支付方式,收購母公司中信集團2269.3億人民幣(約合2865億港幣)資產。其中現金支付499.2億人民幣,其餘1770.13億靠發行新股支付,每股售價為13.48港幣。交易完成後,中信集團直接控股中信泰富,由中信泰富掌控中信所有資產。
最終中信集團成為第一家「借殼」香港子公司上市的中共國務院直屬央企,並更名為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