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公布參與迫害高智晟的部分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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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8月10日訊】8月9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發表報告,公佈了部分參与迫害高智晟律師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名單,並呼籲知情者披露更多的相關個人及單位,以便最終將這些人繩之以法。該報告全文如下:

2014年8月7日,被中共當局判3緩5的整整失去8年自由的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在國內外高度關注下離開了新疆沙雅監獄。一方面,沒有跡象表明高智晟律師離開監獄后恢復了自由,到期釋放也不表示中國的人權和法治惡化的狀態有所改變;另一方面,儘管當時主導迫害的周永康等已被中共當局立案審查,但迫害法輪功仍在繼續,而參与迫害高智晟律師的兇犯並未完全曝光,他們迫害人權破壞法制的罪行也沒有得到清算。本報告收集了部分參与迫害高智晟律師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予以公布,並希望知情者揭露更多的相關個人和單位,最終將之繩之以法。

高智晟律師,出生於1966年4月20日,陝西省榆林市佳縣人,1996年開始律師執業,長期替弱勢群體維權打官司,控告地方政府的侵權行為。2004年12月,高律師不顧中共當局的禁令,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之後四次上書中共最高當局,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高律師與家人因此受到中共當局的騷擾與非法抓捕、判刑、關押。

一、高智晟律師和家人被迫害的情況概述

1. 第一階段,對高智晟律師實施迫害的主要執行單位:2004底至2005底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師協會和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和判刑的同時,為掩蓋迫害政策的非法性,禁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2004年12月,高智晟律師為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偉進行辯護。2004年12月31日,高律師給時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寫公開信,呼籲中共當局改變司法現狀,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2005年10月18日、11月22日、12月12日,高律師3次向胡錦濤、溫家寶發公開信,要求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在發出給胡錦濤、溫家寶的第一封公開信后的第2天,高智晟律師家收到恐嚇電話,第3天起,高智晟及家人被便衣24小時監視跟蹤。

2005年11月4日,高智晟律師事務所被非法停業1年。

2. 第二階段,對高智晟律師執行迫害的主要單位:2006年至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等。

2006年8月15日,在高智晟全家被中共便衣警察跟蹤騷擾300多天後,高智晟在山東省東營市的姐姐家,被非法闖進的便衣綁架。同時,家人被監視、跟蹤、毆打。

2006年9月21日,高律師被拘捕。2006年12月12日,在沒有通知其家人、未通知其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非法開庭。200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非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高智晟律師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緩刑期間,高智晟律師屢次被軟禁、監控,並綁架。

2007年9月21日,高律師被戴上黑頭套,劫持到一處黑監獄。在黑監獄中,受到多種酷刑折磨和性虐待。2009年2月初,高智晟撰文《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詳細描述他在黑監獄所受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在海外發表后震驚國際社會。

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高智晟全家被逐出北京,致使高智晟女兒被迫失學。

2009年1月,高智晟的妻子帶著孩子們擺脫便衣監視,輾轉逃離中國,抵達美國。2009年2月,高智晟在陝北老家又被警方帶走,此後中共當局拒絕透露高智晟的去向。直到2010年3月28日,失蹤1年多的高智晟突然出現,期間接受了幾家西方媒體的採訪。高智晟在接受美聯社專訪時,不顧當局的封口令,透露自己在失蹤14個月期間遭公安人員反覆施以酷刑。2010年4月20日,高智晟再次被失蹤。

直至2011年12月16日,中共新華社報導撤銷高智晟的緩刑,高智晟被送到新疆沙雅監獄服刑3年。

3. 第三階段,對高智晟律師執行迫害的主要單位:2011年12月至2014年8月,高智晟律師在新疆沙雅監獄時受到的迫害(詳情稍後發表)。

二、涉嫌犯罪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追查國際公布參与迫害高智晟律師的部分責任單位和個人。

中共中央政法委

羅干:書記(1998-2007)

周永康:書記(2007-2012)、副書記(2002-2007)

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

陳智敏:局長

北京市政法委

強衛:書記(2004.4-2007.3)

王安順:書記(2007.3-2012.7)

吉林:副書記(2004.4-2007.5)

北京市公安局:

馬振川:局長(2001.09-2010.02)

湯國威(-2006.06)、張明(2006.6-2011.04)、王益春(2011.04-現在):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包括高智晟律師被國保警察騷擾、威脅、迫害、拷打到最後被取消緩刑執行三年刑期期間的三任總隊長)

孫荻: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九處處長(長期負責監視、騷擾、毆打高智晟律師及其家人)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項明:檢察院檢察長 (2006年3月至2012年8月15日任職,現已退休)

張榮革: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高智晟案公訴人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

池強: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院長 (2003年至2008年2月任職)

王明達: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院長(2008年2月至2013年 10月任職)

鄭衛陽:審判長

賈連春:原主審法官

王賀:法官

柏軍:撤銷緩刑時任審判長

北京市司法局:

吳玉華:北京市司法局局長(2003.02-2010.03)

董春江: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處長(2003-2006.11)

柴磊: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副處長(直接出面處理高智晟律師事務所的當事人)

戴杉:北京市崇文區司法局局長、崇文區「610」負責人(2004年前後)

肖思寧:北京市崇文區司法局律管科科長

北京市律師協會

李大進:會長、王立華:副會長

新疆沙雅監獄

監獄獄長和相關涉案責任人(稍後發表)

追查國際要求中共當局立即恢復高智晟律師人身自由,賠償一切損失,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對高律師進行非法拘禁和騷擾。

我們也呼籲中國大陸各界正義人士和良知尚存的司法人員,繼續收集迫害高律師和家人的嫌犯的證據,送交追查國際,為即將開始的正義審判提供證據。

我們的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根據這一原則,所有在組織、單位、系統名義下所犯的罪行最終將落實到個人承擔。所有參与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將被徹底追查,並被繩之以法。

在此,我們告誡一切參与迫害法輪功的人們: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與納粹戰犯同罪,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与者必須承擔個人責任。自首坦白、棄暗投明、舉報他人罪惡、爭取立功贖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成立於2003年1月20日,旨在幫助和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 輪功的 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電話:347-448-5790; 傳真:347-402-1444;

郵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舉報信箱: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網址:http://www.upholdjustice.org/, http://www.zhuichaguoj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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