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8月09日訊】針對此事,本臺記者採訪了從事意外傷害理賠的律師喬納森•萊特(Jonathan Reiter),請他分析事故責任和可能的理賠情況。
意外傷害理賠律師喬納森•萊特:「這個案子,樓裡居民知道問題,也上報了。情況是明顯的,電梯有問題。不僅門鎖裝置,人們有時會卡在電梯裡,媒體都報導過。不是我親身經歷,是媒體上公布的。如果是這樣,沒理由懷疑住戶的說法嘛,所以業主應該是知道電梯有問題的,有足夠時間檢查、修理。這真是絕對不該發生的事故。電梯門鎖裝置失靈,人們就有受傷危險,甚至出人命,像法拉盛這次事故。」
記者致電發生事故的公寓所屬的地產公司(Werber Management Company Elmhurst),對方只有限回應「在與有關機構合作」,別的不願多談。
Werber管理公司(電話採訪):「目前我們在和有關方面合作,沒有其他信息給你。」
萊特律師介紹,這樣的意外事故理賠,主要考慮受害人的死亡給家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會考慮他死亡過程中痛苦的持續程度。
意外傷害理賠律師喬納森•萊特:「紐約州這方面法律比較無情。怎樣的死亡事故中,主要看受害人的收入,他需要養活的人,現在斷了經濟來源,損失了多少可能的收入。事故理賠就是這樣,很多人不了解。對難過的家人,律師只能說,對不起,無法對你的傷心加以補償。多年來我們想改變紐約州這方面的法律,但沒有成功。這是事故理賠遺憾的地方。」
新唐人記者蘭青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