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7月25日訊】近一兩年,舊金山房價漲得太快,租客被逼遷的事件時常發生,為了保護租客,市府增加了搬遷賠償金。不過,一戶屋主卻在近日將舊金山市府告上法庭,因為搬遷補助條例規定的賠償金,實在讓他吃不消。
回收一套大約1000平方英尺的一居室的出租房作為自住,要支付11萬7000美元的賠償金。舊金山居民Levin夫婦對這樣的規定實在無法接受,把舊金山市府告上法庭。
Daniel Levin:「我們計劃讓家人和朋友跟我們一起住,我們只是不夠地方住,我們住在樓上,我們需要更多空間。」
Stand:「這裡就是Levin夫婦居住的北灘社區,他們擁有一套兩居室住宅,當他們想把其中出租的一居室回收自住的時候,卻發現新的搬遷補償條例要求他們支付高額的賠償金。」
Daniel Levin:但依據『舊金山市搬遷補償法規』,我們不得不付出高額的代價, 需要支付11萬7000美元。我們實在負擔不起。
新的搬遷補助條例要求房主交付兩年的市場價格和租金管制價格的差價給租客,而且不控制租客使用這筆錢用途。
代表律師表示私人財產是應該受到憲法保護的。
David Breemer:「Levin一家有權使用他們自己的物業,他們有權不做房東。政府不能夠,對使用私有財產的權利,強加任何違反憲法精神的限制。」
Stand:「隨著舊金山房價和租金的持續高漲,租客和房主之間的衝突可能還會繼續。 Levin夫婦到底會不會支付這11萬7000美元呢,我們將持續關注這一事件的發展。」
新唐人記者屈婧、林驍然舊金山為您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