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系列片】真實的江澤民(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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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7月19日訊】歷史真相系列片《真實的江澤民》第13集 因妒生惡的世紀迫害(下)

井架上吊案真相(接上集)

下面是1400例中的井架上吊案。讓我們看一下此案的現場勘查筆錄。

遼源公安局的現場勘查筆錄中說:現場勘查時間是早上7點20分開始到9點結束。而從這張照片的光線角度可以判斷,照片的拍攝時間是中午,而不是早上。就是說:這張死者的照片不是現場勘察時的照片。難道有人偽造了這張照片,或者有人偽造了現場勘查筆錄,或是兩者都是經過偽造的。

2001年4月22日,據一位現場目擊者給明慧編輯部的來信中說:

1999年5月22日那天,李友林推著手推車到市區擺攤,城管部門卻將他所有的修車工具連同他手推車一併沒收,他們家沒有了最後的維持生計的手段。他沒有出路,加上生活窘困,李友林喪失了最後的生存希望,於是他喝了很多的酒,在家人入睡後,到了山上自殺了。

李友林的妻子聽到消息,趕到山上,哭訴著丈夫的死因,還說要上告,告城管部門,是他們害死她的丈夫。圍觀的人看到這幅場面,都很同情她們,我當時也在場。

這時警察們已經將他的屍體放下,運回他家中。可是中午時,警察們又將李友林的屍體抬回山上,同時又擺了一張李洪志的照片,供上了酒,將李友林的屍體又吊上,進行了重新錄像和拍照。

這時他的妻子再也不提李友林的真正死因了。而反過來說李友林是練了法輪功才自殺的。我和李友林住了十年鄰居,他沒有單位,也沒有上過班。何來的從單位拿回「法輪功」的書。案例中說李友林精神正常,可我們鄰居都知道他有精神病史。

1400例的統計數據來源於這份610的絕密文件,叫「案件線索情況工作表」。注意:這些表格只是個線索,不是證據,更不是查證。相反,關鍵的「查證情況」欄目,都是空白。死不查證,死無查證。在610的黑手操控下,1400例的所有案例都是用來栽贓誣陷的假證。

天安門自焚騙局

在中共的歷史上,要想打倒誰,不出三天就能把誰打倒。從國家主席劉少奇到「六•四」學生運動,無不如此。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之初,也曾宣稱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但是這一次他失敗了。

作為統治象徵的天安門廣場幾乎每天都有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或者煉功或者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北京市公安局通過計算北京市街頭出售的饅頭數量的增加,來估算到北京市上訪的人數,當時北京城裡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不下一百萬。

原大紀元北京記者在回憶中說──

原大紀元北京記者王斌:「當時那個北京天安門廣場那種情況,一般的人,我覺得一走到那裡,你沒有那種膽量走到那個地方,腿都會發抖。

「大連來的那批東北學員,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因為他們的勇氣,簡直就是讓我感到震撼,他們當時決定經過交流以後,他們怎麼樣才能夠為大法發出聲音,他們決定就是要走到天安門上去,然後把這橫幅打出來,所以第二天他們就真的去了。時間前後就是10月28號,1999年10月28號前後。從那以後陸陸續續就有人去天安門,上去打橫幅。」

原大紀元北京記者黃奎:「外地的學員不斷地到北京上訪,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壯舉,就是數字都是以千萬計。天安門廣場的警察就說,橫幅堆幾屋都堆不下。 2000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門早晨8點34分,這是定位廣場旗杆東南,代號50的監視器記錄。這時來到廣場的法輪功學員,出現在了各處此起彼伏,便衣和警察企圖將他們驅散,拖入警車,僅旗杆一側的警車就有三輛,至少8- 9個警力在圍攻一名學員。大約10分鐘後,由於大批法輪功學員的出現,廣場增派了警力,將普通的警車換成了公交汽車,它們開始包圍坐在旗杆周圍的學員。

下面這是英國廣播公司 (BBC) 2000年10月1日的新聞報導。

「互通神色後,抗議開始了,分布在巨大廣場的各處,一組法輪功學員展開了橫幅,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便衣警察蜂擁而至,牽制他們的手臂,抓捕中拳打腳踢,但一組抗議剛平息,另一組抗議又出現了。一個多小時,警察企圖控制局勢,儘管被拖入警車或被驅散,許多抗議者仍然高呼口號。」

一年多過去了,2001年在國內外,江澤民面臨著各方的壓力。在國內,北京城裡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讓江澤民感到如芒在背而惶惶不可終日;為歷次政治運動鳴鑼開道的宣傳工具,沒有了新的彈藥而只能重複一下騙不了人的套話;廣大民眾由於早已厭倦了政治運動,而並沒有像以前那樣被煽動起來積極參與;國際上,在日內瓦召開的2000年迫害開始以後第一個聯合國人權會議上,中共代表團面臨著會場內的質問和會場外的抗議,被搞得灰頭土臉。眼看2001年的聯合國人權會議就要來臨,江澤民迫切需要一個重大事件為自己解套,最好是把上述所有問題一次解決。當時的政法委書記羅幹開始重新組織力量,策劃了天安門廣場自焚案。「610」辦公室副主任央視副台長李東生,負責宣傳策劃,輿論宣傳高壓隨即捲土重來。

據新華社聲稱,2001年1月23日,大年除夕日,法輪功學員為了所謂的「圓滿升天」在天安門廣場自焚。

海外法輪功學員,通過對中共喉舌中央電視台播出的有關自焚案的錄像,進行慢鏡頭播放和分析時,不僅看見破綻百出,而且霍然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祕密。這個「自焚」事件完全是一場有預謀的騙局。

中央電視台錄像慢鏡頭顯示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在滅火的時候,在劉春玲的頭部附近出現了一隻用力掄起的胳膊,用重物擊打了劉春玲的頭部,造成劉春玲雙手揚起,突然倒地,還從劉春玲的身上快速彈起了一個條形物。劉春玲是被燒死的嗎?其實不是,是警察在現場用兇器打死的。這一組劉春玲被擊打致死的慢鏡頭破綻被揭露出來之後,中共從來就沒敢回應過。

自焚騙局發生之後,《華盛頓郵報》的記者曾經到劉春玲所居住的河南開封採訪,鄰居們說從來沒人見到劉春玲練過法輪功。

明慧網2003年5月14日發表了題為《央視「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承認「自焚」鏡頭有假》的報導。報導指出,2002年初,央視記者李玉強在石家莊洗腦班上對法輪功學員承認: 「王進東」兩腿中間的綠色塑料雪碧瓶是他們放進去的,此鏡頭是他們「補拍」的,讓王喊一句跟法輪功有關的口號,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學員在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他們就不拍了。

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促進與維護人權小組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中,非政府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發表了對天安門自焚案件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天安門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導演。

精神滅絕的手段

現在國際上公認的最嚴重的犯罪是群體滅絕罪,或者叫做種族滅絕罪。像當年希特勒對猶太人種族的虐殺,在南斯拉夫的種族滅絕。幾百萬人僅僅因為種族、宗教的原因而遭到虐殺。這種犯罪本身的目的,是肉體上的消滅。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比種族滅絕還要邪惡的犯罪。肉體上的消滅是它的手段,它的目的是精神上的謀殺。也就是說在這場迫害中,迫害的目的不是殺多少萬人,它的目的是把法輪功學員迫害到生命、肉體所能承受的極限,讓人在物質生命和精神生命中只能選擇一種。

1999年7月20日以來,中共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所謂的「轉化」,採取了名目繁多的殘酷手段,最常用的就是,形形色色的電刑,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的電擊,電擊口腔、頭、面部、胸、乳房、陰部等等。其他常用的酷刑還包括:摧殘性的灌食,用非醫用塑膠粗管灌濃鹽水、辣椒麵、大糞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吊刑;形形色色的棍、棒、鞭打;冬天全身澆涼水、脫衣服在室外冷凍,盛夏在太陽下曝曬;強姦、輪姦、性虐待女學員等等等等,上百種不止。

除了勞教所、監獄外,「610」還專門組建了用來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各種「洗腦班」 ,如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培訓中心」、「法制教育所」、「法制教育基地」等等這樣的地方,人們很容易誤認為這是個教育部門搞的什麼社會辦學機構。其實恰恰相反,這些掛牌的「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是非法私設的專門用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洗腦的黑監獄。

當洗腦達不到目的、依然無法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時,「610」就下令用「精神病治療」。據國際精神健康委員會調查,中國幾乎各個省市都把堅定的法輪功關進精神病院、或普通醫院的精神科、戒毒所,強制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毒害人體,至少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關進了精神病院,所有花費由「610」統一撥出。

《真實的江澤民》寫作組新唐人電視臺聯合製作

二零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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