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發出通告稱,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導。禁令一出,輿論嘩然。有媒體質問,本來正常批評報導空間已岌岌可危,再加上有著職業道德媒體人的集體逃亡,中共批評報導究竟向何處去?
6月18日,中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通告指出,自中共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開展打擊 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來,近期查辦了八起記者索賄的違法違規案件。
通告要求各新聞單位對記者站、網站經營部門、采編部門進行「集中清理,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同時還要求各新聞媒體把好報導審核關,禁止記者站和新聞記者私自設立網站、網站地方頻道、專版專刊、內參等刊發批評報導。」
總局有關負責人宣稱:「要加強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查實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單位,嚴重者一律吊銷出版許可證;查實利用新聞採編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記者,一律吊銷記者證;此外,涉嫌犯罪者移送司法追究,並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禁令一出,輿論群嘩然,「新聞已死」的扼腕嘆息聲此起彼伏。
中國瞭望雜志指出,雖然通告的出發點是為了減少記者用負面新聞敲詐勒索政府和企業,但禁止記者批評等同於禁止其履行天職。何況在中國媒體生態下,正常的批評監督報導的空間本來就岌岌可危。再加上很多尚且存留著些許新聞職業道德的媒體人集體逃亡,更是讓批評報導看上去暮氣沉沉。
報導舉例說:離開《財新》調任研究院的羅昌平、轉戰微信做起自媒體的南方系元老宋志標、報導孫志剛案的陳峰、報導安元鼎事件的龍志、因報導邵氏棄兒三次改名後退出記者行業的龐皎明、起底王立軍的石扉客……,有越來越嚴絲合縫的政策紅線,下有媒體人的集體逃亡,中國批評報導究竟向何處去?
新聞兩禁何其荒誕
作者「熬評」發表題為「新聞『兩禁』何其荒誕 」的評論文章指出,先說第一禁,禁止跨行業、跨領域。請教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什麼叫禁止跨行業、跨領域?
比如《蘭州晚報》是蘭州的媒體,其記者在新疆看到一個先進事迹,深受感動,想寫一篇東西發在蘭州的媒體,教育蘭州的人民——這是否違反了「禁止跨領域」的規定?
《文匯報》、《新民晚報》這些不帶地域名稱的報紙,是否就可以報導其他地區?而北京電視台則不許報導上海的事情? 全中國所有的媒體,凡是報導了國外新聞的,全都跨領域,對否?所以要禁止中國所有媒體報導國外新聞?
再來看第二禁,禁止私自開展批評報導。請問:什麼叫批評報導?某家餐廳著火了,可否報導?著火的原因是一個員工抽煙,記者是否不得批評此員工?消防隊3個小時才把火撲滅,這算表揚性報導還是批評性報導?禁止私自批評,那麼,禁止私自表揚嗎?
評論指出,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由原來的新聞出版總署和廣電總局合併而來,他們每年消耗納稅人大量錢財的結果,就是發一堆不準這、不準那的禁令。
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指出,不準進行批評報導,或者不準私自進行批評報導,不是現在才實施的,而是中共幾十年來一貫採取的手法。
馬曉明:「它就是借這次所謂反對記者進行有償新聞和進行新聞敲詐這個事情,來重申它們這種政治態度,嚴格的講中共沒有新聞的,它說的這個新 聞都是宣傳,它沒有客觀公正的新聞,對於不利於他統治的,不願意接受的消息,它就進行封鎖,這是一貫的態度。」
中國瞭望雜志指出,事實上,當局對媒體批評的橫加干涉,等同於對思想和言論的控制,也好比對歷史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的控制一樣,即從實用主義出發,用己方的政治需要和標準規範著大多數人的記憶和思考方式。
報導說,在中共劃定的框框里,誰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僵化的言論是必然結果。於是人們看到,在主流報端,只要官員還在其位,永遠是以「偉光正」的形象示人,一旦被檢舉被揭發,馬失前蹄的官員才能褪色,才能回歸到正常人的軌道上來。
針對「兩禁」出台後在海內外引發的輿論狂潮,廣電總局黨委書記6月19日宣稱是輿論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