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怡郊:中國報復美國的三項禁令打擊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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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與集權國家的監控區別

五月十九日,美國司法部指控中國五名軍官通過網絡入侵美國商業公司、核電廠以及勞工組織,以謀取商業利益。同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在官網上發佈對五名中國軍官的通緝令。隨後,中國外交部、國防部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言人連續公開發言,否認中國政府和軍隊人員通過網絡竊取商業機密;反而反唇相譏美國,依仗先進的網絡技術和基礎設施,有組織大規模的對外國及本國政要、企業、個人進行竊密、監聽和監控。

的確,近年來已有幾次曝光,美國政府在國內外都有大規模的監聽。民主國家政府監聽涉及普通公民私權領域?這與極權國家還有什麼兩樣?

其實,比較一下這兩者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二○○八年美國國會更新了《外國情報監聽法案》,允許情報部門監控那些懷疑有參與恐怖活動或其他犯罪的境外非美國公民的電子郵件、互聯網活動以及電話。這就是斯諾登披露「棱鏡計劃」的法律依據,其宗旨是為了保護本國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的安全。如果不是涉及恐怖活動,監聽人員一旦泄露監聽內容,即是犯罪。即在公共安全和個人隱私之間達成新的平衡。反之,極權國家監聽監控國內普通公民,針對的就是普通公民,他監聽監控到的任何不利公民本人的信息,都可以用作政府要脅公民甚至給公民定罪的依據。如中國的網絡審查,就是為了屏蔽自由民主信息的傳播,以服務於政府有導向的輿論控制,其根本目的是限制公民行使正常的權利,而且其監控不受任何法律的監督和制約。

至於監聽監控用在外國,在當今國際關係中已屬常事。大國很少有不用者,關鍵是尚無建立有共識的網絡行為規範。既然是當今國際關係中常事,那麼這次中國五名軍官被抓住網絡竊密,中國發出嚴厲抗議辯解也是正常的,哪怕由外交部、國防部、網絡信息辦發出一連串刺耳的反駁聲。然而,沒想到中國政府這一次動起真格來了。

中國得益開放難回頭實行禁令

中國政府網發佈《關於進行信息類協議供貨強制節能產品補充招標的通知》,要求中央機關所有計算機類產品不允許安裝Windows 8操作系統。另據境外媒體報道,在美方指控中國軍官進行網絡間諜活動後,中國要求國內銀行棄用IBM,要求所有國企斷絕與美國諮詢公司業務往來。雖然後兩項禁令直到現在還未得到官方證實,可是,根據五月二十二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公開表示,即:「將對重要網絡技術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審查,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和服務將不得進入中國網絡技術市場」,中國對美資的網絡電腦產品和信息技術服務的禁止範圍恐怕要比上述的兩項禁令還要廣泛得多。

中國實行上述三項禁令,說是要保證中國的信息安全。因為美國的那些企業在為中國提供服務時,有從事間諜活動、向美國政府泄露交易機密的嫌疑。然而這三項禁令更像是中國對美國指控中國五名軍官網絡竊取美國商業機密的報復,由此牽涉到的美資企業,不僅有微軟和IBM,還有麥肯錫、波士頓諮詢、貝恩諮詢、博斯、愛立信諮詢等諸多美資諮詢公司。

中國的網絡技術產品和服務市場規模超過三千二百億美元,且其規模還在不斷發展擴大中,美國的網絡電腦公司和信息諮詢公司無論在華的業務規模總量或者在華業務佔其公司業務總量的比例都是很高的,如果中國真是斷了這些美資公司的在華業務,對那些美資公司無異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然而,中國斷絕與這些美資電腦網絡公司及信息諮詢公司業務往來,受到重大損失的決不是只有這些美資公司。

眾所周知,中國現在成為世上數一數二規模的經濟體,是得益於改革開放,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是經濟全球化最大的得益者。中國經濟近年來迅速發展,從另一個層面也可以說是,中國的電腦網絡化、信息技術化與世界最先進水平幾乎同步發展。可是這些電腦網絡和信息技術都不是中國發明創造的,中國對外開放是沾了經濟全球化的光。

現在如果中國真是照著那三項禁令執行,那麼目前中國電腦網絡和信息諮詢產品和服務市場上絕大部分都是美資產品,一旦禁絕,中國經濟是否就要退回到前電腦網絡時代?中國經濟豈非就此癱瘓?

舉一個例子,據中國銀監會數據統計顯示,截至二○一一年底,二百五十五家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建設有五百零一個數據中心或機房,科技總投入六百九十八點七億元,同比增長百分之三十八點三。而這些設備幾乎都是美資品牌,要一下子全部更換,不光在成本核算上而且在其業務技術操作上,也完全不可能。

沒有思想自由,哪來自主創新

中國目前既然已經是世上數一數二的經濟體,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中國自己的技術開發能力也應該得到很大的提升。一般來說,後進的國家沒有必要把美國等先進國家的技術和產品發展道路重複去走一遍,只要開發研製出擁有自己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業務,可以與外資技術、產品嫁接就行了。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自己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可是在這方面中國的提升是十分有限的。目前能夠替代IBM產品的中資產品只有浪潮一家,這非但與一個數一數二經濟體不相稱,而且對於一個聲稱要更多發揮市場力量的中國經濟來說,顯然是很不利的。因為沒有競爭就不會有效率。

中國改革開放已有三十多年,但在思想控制方面卻從來沒有放鬆過。在一個沒有思想自由的環境下,是不可能出現多少技術和商業上的發明和創新。至今為止,中國的電腦網絡、信息諮詢技術和服務,基本上都是引進、模仿乃至抄襲國外主要是美國的產品、技術和商業模式。

所以,真不知中國政府怎麼想,他們難道不知道斷絕與這些美資企業往來,可能給中國經濟帶來什麼後果嗎?

這使我想起,幾年前美國出售給台灣一些武器裝備。中國一些左派喉舌如國防大學的張召忠將軍公開宣稱,中國可以對美國出售給台灣武器的一些相關大公司予以制裁,禁止他們的商品進入大陸。

可是,到底是中國需要美國的那些大公司,還是美國的那些大公司更需要中國?當時正是中國在大張旗鼓製造商用大飛機的關鍵時候。順便說一句,中國製造大飛機是把它當作弘揚國威的重點政治工作之一的,而製造大飛機關鍵部件的大飛機發動機就需要與出售武器給台灣的美國大公司幫助。因此,張召忠的制裁美國大公司的建策是行不通的,他的制裁是在制裁中國自己!

但願這次所謂的三項禁令也只是一種政治宣示。中國的改革事業已經只剩下紙面的意義了,如果再實行三項禁令,那麼中國的對外開放也基本完蛋了。因為中國的對外開放主要是對美開放,而開放的重點也應該是先進的電腦網絡、信息諮詢業的產品、技術、服務和商業模式。

文章來源:《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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