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5月15日訊】 (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 據中共公安部統計,2013年全國警察在職死亡的共有449人,為近五年來最多。前不久中共當局發布的首部「國家安全藍皮書」也指2013年中國境內暴力事件呈高發狀態,而且絕大多數系針對公安機關等國家政權的象徵部門發起的暴力襲擊。近日,中共民政部等九部門公布《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下稱《辦法》),大幅提高撫恤金標準。有輿論認為,中國近來暴力襲警事件頻發,背後隱藏著深刻的社會背景,中共體制的致命缺陷導致社會矛盾激化是主要原因,而警察往往因扮演了為中共政權「看家護院」的角色而成為中共政權的炮灰。
據中共民政部網站5月9日發布消息,中共民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於4月30日聯合制定下發《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大幅度提高了人民警察的優撫保障水平。該《辦法》規定,警察在處置突發事件死亡或失蹤後被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對待,將獲得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
警察死亡,還將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據《辦法》,烈士和在職死亡的警察,撫恤金標準為:烈士、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基本工資和警銜津貼);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
此外,被評定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發給遺屬烈士褒揚金,其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據了解,2013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955元(1人民幣元=0.1601美元),其20倍約為54萬元,30倍約為80.9萬元。
今年5月6日,中共當局發表首部國家安全藍皮書《中國國家安全研究報告(2014)》指出,2013年中國境內恐怖活動再次呈高發狀態,並呈現新特點。在2013年已公布的10起恐怖襲擊案件中,除兩起恐怖襲擊是針對普通群眾外,其餘均針對國家政權的象徵——公安機關、政府,甚至北京天安門。
據中共民政部統計,2012年,各級黨政機構共批准烈士172人。截至當年底,全國共有烈士遺屬27.8萬人。而公開的資料顯示,2013年因民族矛盾嚴重激化而發生在新疆的「4.23」巴楚暴力襲擊事件中,民警、社區工作人員15人死亡;「6.26」鄯善暴力恐怖襲擊事件,又造成13人死亡,而這些死亡的警察和社區工作人員都被中共當局評定為烈士。
除此之外,近些年來,中國大陸大規模民眾維權群體事件頻頻爆發。由於強制拆遷、強制徵地或涉及環境污染等與中國老百姓性命攸關的重大事件的決策失誤,而導致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爆發時,中共地方當局往往在第一時間把警察派往現場進行暴力「維穩」,導致警察處在矛盾的第一線,警民關係因此而常常處於嚴重對立甚至敵視狀態,暴力襲警事件也明顯增加。
北京律師李和平曾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目前襲警案件的頻發,有它體制性的原因,也有民警素質的原因。從體制上來講,中國警察的權力確實是過大。警察等於是管著中國人的方方面面,比如拆遷,上訪被抓回去,這些全是警察乾的。並且有很多警察也認為自己有特權。如果這個社會有權利救助的渠道,公民有怨氣發泄的渠道,公民尋求公平正義的這種管道都是暢通的,我估計警察也不會成為被襲擊的對象。」
北京的法律學者王光澤認為:「最主要的問題是,長期以來中國是一個警察國家,警察濫用權力,導致民眾在權力意識覺醒之後,就容易和警察發生衝突。警察權直接受命于黨政部門,它的權力受到的約束很小,導致警力被濫用。」
另有輿論認為,中共體制之下的警察也有自己的苦衷,而中國現行的公安高於司法的體制,進一步加深了警民之間的矛盾,讓疲於奔命的警察成為維護中共政權的炮灰。尤其在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的今天,報復社會的惡性暴力事件日益增多,高壓的民族政策導致的暴力恐怖事件頻頻上演,被迫充當維護中共專制政權的「刀把子」的警察,直接成為暴力襲擊對象的風險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下,當局開出的撫恤金,無異於是向警察開的賣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