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貪官抓不回 中共自己是主因

Facebook

【新唐人2014年5月15日訊】(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似乎要與習近平「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運動賽跑,中國貪官在政府不斷加緊的追截行動中也加快了逃出國門的步伐。針對這場中國政府與外逃貪官的博弈,人們不禁要問兩個問題:貪官是怎麼逃出去的?抓回去為什麼這樣難?

中國貪官如何攜帶贓款逃出中國?在美國紐約執業的律師葉寧先生星期三表示,他們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總部設在德國的國際反腐組織「透明國際」亞太區項目主任廖然星期三列舉以下三種中國貪官「過海」的「神通」方式。

「投資移民,即很多貪官先將老婆孩子以投資移民的辦法移民海外,自己在國內成為裸官, 伺機出逃。第二種方式是通過在海外投資設廠。中國政府不是號召國企要走出去嗎?很多國企在走出國門的同時,實際上夾帶了很多私貨,將贓款洗出中國。第三種辦法是官商勾結, 即官員為商人在中國的經營提供便利,商人為官員在海外輸送利益。」

中國有報導說,貪官還通過簽訂虛假商貿合同、借貸合同或者在境外註冊空殼公司等方式來掩蓋巨額贓款的劃撥、取得和使用;此外,貪官也通過地下錢莊等方法將非法所得洗白。

說到中國貪官一旦逃出中國,再將他們抓回去難上加難這個問題,廖然認為,這主要是中國與貪官逃亡國的政治制度不同造成的。例如,貪官一旦逃出中國,他們就會反咬一口,說自己在中國受到某種政治迫害。

律師葉寧表示,想從根本上解決外逃貪官抓回去難問題的方法其實還是在中國自己手中:

「現在貪官脖子上的絞索在逐步被收緊,但問題要解決的根源還是在中國國內,即在中國國內建立憲政民主和完善的法制。靠打老虎和打蒼蠅的運動式反腐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現在中國貪官的覆蓋率實際上已經達到100%,你不可能將統治基礎全部打掉還實行共產黨的統治。這在邏輯上也是不通的」。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2013年中國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繳贓款贓物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即便如此,葉律師表示,貪官被抓回國,特別是從歐美、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仍然存在很多障礙,例如與中國簽訂雙邊引渡協議的國家太少:

「主要西方國家與中國都沒有簽訂雙邊引渡協議。你即使有引渡協議,那還有其它法律障礙。例如國際反酷刑公約就是一個障礙,因為一個如果有酷刑存在的話,引渡條約是不適用的。由此,在中國目前有死刑和司法文化環境下,即使中國與某個國家有引渡協議,除非是獨裁國家對獨裁國家,文明國家很難接受中國的要求」。

截止2013年5月,中國只與36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而且這些國家僅限於周邊國家,與歐美和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簽約的極其有限。換句話說,一些被中國外逃貪官視為避難天堂的國家,大都與中國沒有引渡協議。另一方面,很多國家對中國的司法公正和人權保障也有異議。這些都導致將貪官引渡回中國變得十分困難。

廖然認為,要想切實打擊外逃貪官,中國除了加強金融監管,防堵貪官將贓款轉移海外,還要使相關法律法規具有操作性,不要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成為一句空話:

「中國很多刑法的條款對貪官來說模稜兩可,有與沒有對於他們來說都是一樣的。例如,中國刑法規定貪污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就可判死刑,但實際上政府內部掌握的死刑標準是貪污1000萬元人民幣。這一例子說明中國的法律根本不具操作性。」

就以上廖然和葉寧兩位專家的分析,不知聽眾是否能夠得出以下結論:其實中國貪官外逃和抓他們難都是中國(中共)自己的制度造成的。例如,中國成為民主法制國家,不再人治, 不再獨裁,與歐美等國有順暢健全的引渡條約,貪官哪還有什麼外逃的天堂?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