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已處嚴重失衡的狀態
中國社會演化正處於嚴重失衡的狀態。社會結構的失衡、人們心理的失衡進一步加深,社會進一步潰敗,有越來越多的問題刺激著人們,諸如「權貴貪腐」、「階層固化」、「道德淪喪」、「貧富懸殊」、「相互投毒」、「城管殺人」等等。這些問題——標示著中國社會在某種演化階段上的特徵——滲透、瀰漫於從制度安排,到利益分配,到階層關係,到人們的行為、心態中。它們通過人們的心理和行為表現出來,但超越個人的特殊,而是社會普遍化的特徵。雖然有些問題存在多年,但直至今天,它們遠遠沒有得到解決。
社會從來都不會停留在它曾經呆過的地方。沒有解決的問題,在仍然是一個問題時,也會變異、「生產」出可能更可怕的新問題。時下,最令人擔憂的新問題就是中國整個社會變得狠毒。具體地說,當權力、資本,以及其它利益集團比較狠毒的時候,老百姓也變得狠毒。兩者在行為、心態上趨同。貧富懸殊、階層固化、道德淪喪等警示性詞語所描述的現象,在複雜的社會機制中導致社會的「狠毒化」。 從一些大的角度看一看,比如從社會行為上說,底線不斷被突破,這個底線,包括了心理的底線,人性的底線,社會懲罰的底線,人們幹一些事,沒有心理障礙和任何懲罰的禁忌了。比如,有的有錢有勢者,開車都敢軋人,並且口出狂言,放在以前,有幾個敢這樣幹?再比如拆遷中,有的動用黑社會力量上陣,製造暴力拆遷,根本就什麼都不怕。總之,整個社會已經陷入暴力的泥沼裡。
社會暴力化的原因固然由諸多因素造成,究其根本原因是專制制度下的權力失衡,由於權力完全墮落到全心全意為己服務的深淵,並且依靠制度規範和暴力設施來保障利己主義的權力落到實處。無限政府與絕對權力,導致的必然結果是雙重的暴力:官員對民眾的暴力與民眾對官員的暴力。
福柯曾經一針見血地斷言,法西斯內在於每個人。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普通民眾,內心均潛藏著某種暴力傾向。現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徵之一,就是將暴力集中於政府之手,禁止私人使用暴力,同時通過縝密的制度設計來約束權力。如果權力缺乏有效約束,其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權力會大面積地引發官員的暴力傾向。
另一方面,受害人通常有非常強烈的動機「為權利而鬥爭」。制度如果已為此提供公正有效的救濟渠道,比如允許其在政策制定時,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在受到傷害後可以訴諸法院並得到相對公正的審判;通過選舉等各種程序要求更換暴力的執法官員等。受害者就可以通過制度保護自己的利益,不滿情緒亦可通過表達而宣洩。假如制度內的救濟和宣洩渠道被堵塞,就會激發受害人的原始的暴力復仇的慾望。而行政權力的傲慢與執法的暴力化,往往成為受害人暴力反抗的觸發器。當人們對制度失去普遍性的信賴,整個社會就必然日趨暴力化。輿論對於暴力反抗的讚美與同情,其實就是源於對制度的嚴重的不信任所致。
現今,中國權力的失衡導致了貧富懸殊、人人不敢講真話、不講誠信、熱衷於考公務員、精英熱衷於移民海外、疑官仇富、感到「不幸福」、吃空餉、愛走關係、沽名釣譽、潛規則盛行、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難以出台、教育泛政治化、甚至連許多原本信譽十分良好的跨國公司到中國後也變壞了。
權力結構是一國走向成功或失敗的源泉。然而,只有那些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國家才可能走向成功,成為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和人民幸福之國:一是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權威;二是政治權力廣泛分佈在不同的群體中,並得到有效制衡。一旦權力失衡,將產生多種經濟、社會問題。
近二十多年來,中共一味強調經濟增長,而忽略自身的修養,在保持自身純潔性上一塌糊塗,其一黨獨大的權力膨脹的惡性慾導致中國的權力結構徹底失衡。
中國權力失衡的突出表現
一、在政黨權力配置上,中國所謂特有的政治協商制度並沒有改變政治上的壟斷格局,黨派間缺乏實質的競爭,中共一黨統領著政治、經濟和社會進程,其他黨派的影響力微乎其微。這就導致議會(即人大)在出台製度和政策時,遭受的制衡和辯爭太少,使制度的公平性和政策的穩定性較低。
二、在政府與公民的權力配置上,政府權力佔絕對優勢,具體體現為:一是各種暴力機器被政府壟斷,行政權力替代社會自治,成為統管一切的力量,既導致社會基本上喪失自治權,也導致社會關係被極大的扭曲,而成為政治的附庸品;二是缺乏實質民主,民眾沒有實質的選舉權和監督權,很難對政府做出有效的制衡,一方面民主協商名不副實,權力事實上集中於中共一黨,其他黨派幾乎沒有參政議政權,更缺乏與中共進行制度和政策博弈的力量;另一方面,中共的權力又被少數人壟斷,導致黨內派系鬥爭激烈,國家大政方針淪為為少數人進行權力鬥爭的工具。;三是各級人大代表的分佈不合理,代表性較差,而且代表中政府官員的比重太高;四是政府掌握的資源過多、審批權過大,「強政府、弱社會」的格局始終未改變;五是新聞輿論缺乏自由,在文化和意識形態領域,政府掌控著社會的意識形態和輿論導向,一種聲音獨佔壟斷地位,其他的聲音或者被打壓、或者被箝制、或者被"馴化",在此狀態下,文化也成為政治的奴僕,而與人性的距離卻越來越遠。
三、在政府與市場的權力分配上,「看不見的手」常常被「看得見的手」所控制、甚至扭曲:一是政府掌握著市場遊戲規則的制定和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步驟、速度和方案;二是資源和要素—-尤其是勞動力、土地—-受到來自政府政策的諸多管制,而不能自由流動;三是政府壟斷著貨幣發行權、重大項目建設審批權、行業進入規則制定權、土地交易和使用審批權;四是許多產品和資源的價格制定權也在政府手上;五是對市場的監管和解釋權力也被政府所壟斷。
四、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力的分配上,中央政府權力佔優:一是財政收入上,中央掌握著超過50%以上的稅收;二是各省、市級地方政府官員的任免由中央決定;三是地方重大項目的建設由中央部門審批;四是地方政府沒有貨幣發行權和發債權,貨幣發行權和發債權掌握在中央手裡;五是地方政府的制度改革和創新也要受到來自中央政府的監視。
五、在國企和民企的權力分配上,國企佔優:一是許多重要資源和重要行業如石油、煤炭、金融資本、電信、鐵路等被國企壟斷;二是在許多商業機會和營業資格的獲取上,民企飽受身份歧視之苦;三是在技術領域,國企本身的儲備較多,受到的扶持也比民企大;四是在市場控制力、與政府的關係、對需求的影響方面,國企也佔優於民企。
六、在城市與農村的權力分配上,城市佔優:一是長期以來,城市每千人的人大代表和黨代表都遠高於農村;二是城市人口占有的資源更多、經濟條件更好;三是城市的環境、基礎設施、教育醫療資源等遠優於農村;四是政策制定者基本生活在城市,不僅城市制度和政策由他們決定,而且農村制度和政策也由他們決定;五是自解放後,形成了諸多限制農村和農民發展的制度。
權力的失衡不可避免帶來了以下問題
一、導致市場化改革走向異化。市場化改革是各方力量的博弈過程,如果權力失衡,最終將導致市場規則的制定、市場秩序的形成、壟斷的破解、競爭手段的使用等方面與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好"市場之間漸行漸遠,從而,市場化改革不可避免的會走向異化。
二、導致權力管制盛行、尋租腐敗行為氾濫。權力結構的失衡,會使某些群體居於權力壟斷地位。壟斷就會帶來壟斷租金。並且,權力結構越失衡,這種權力租金就可能越大,強勢權力集團由此所獲取的經濟和非經濟利益就可能越高。而失衡的權力結構,又為權力租金的個人化和貨幣化創造了條件。於是,在當前的中國,權力者為將其權力租金最大化和個人化,或者推行更多的管制,從而獲取管制租金;或推行壟斷,依靠壟斷來攫取財富;或進行權力尋租和職務消費;或將權力租金"灰色收入化",或直接進行腐敗,套取權力租金。
三、導致經濟失衡。一是導致財富向權力者和市場作惡者流動,並引起勞動收入佔比下降,導致收入分配不公。二是導致投資和儲蓄之間的比例失衡。三是導致貨幣超發。四是導致外貿失衡,外匯儲備居高不下。
四、導致基本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不足和不均衡。對於中央政府而言,民眾缺乏足夠的力量來約束中央政府的行為,導致其更多地重視經濟職能,而輕視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職能;而對地方政府而言,在財政分權的經濟激勵和基於GDP增長率的晉陞錦標賽激勵下,不得不將GDP增長放在首要位置,而輕視甚至忽視事關民生的、增長效應低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同時,由於城市所擁有的超過農村的話語權,使得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在城鄉間嚴重失衡。
五、導致諸多社會、政治問題。如:缺乏企業家和企業家精神、不愛搞慈善……等多種問題。
所以,由於制度上的權力失衡的原因,中國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司法機關,都不能對行政機關構成有效的約束。因此,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自然就成為一個美麗的說辭,要求行政措施及其執行行為符合民眾分享權力的慾望,亦成為國民的一廂情願。
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得到這樣一個結論:中國已到了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只有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建立一個既有著強力中央權威,又有著廣泛而高效制衡的、被最大多數民眾廣泛分享的權力結構,中國才能確保改革開放的成果,才能不斷走向新的繁榮和成功!否則,那場正在靜悄悄發展的暴力革命很快就要來臨。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