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5月02日訊】在很多發達國家,死刑已逐漸被廢除,不過在美國死刑依然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本週,美國發生了一起執行死刑時出錯的事件,將這個爭議再次推向焦點。來看本期「華府觀察」記者雪莉的分析報導。
在俄克拉荷馬州,有兩名謀殺和強姦犯,他們的罪惡昭彰、罪證確鑿,理應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這就意味著死刑。但唯一問題是,俄州執行的是注射死刑,而致死所需的藥劑在美國已經停止生產,所以州政府通常需要從歐洲購買。
近年來,爲了倡導廢除死刑,歐盟國家又頒佈了禁止向美國出售死刑藥劑的禁令,這就促使某些州政府通過灰色渠道獲得這些藥劑。這一做法引起了強烈的憲法爭議,俄州兩名死刑犯的律師就提出,藥劑來路不明,有可能違反憲法第八修正案保護、對罪犯造成額外痛苦,因此死刑應該延緩執行。
在仔細的庭審後,俄州最高法院接受了這個請求,判決兩件死刑無限期延緩。但州長法林並沒有聽從,她直接忽略高院的判決,命令死刑立即執行。
不過,在14家媒體記者現場見證之下,死刑執行過程出現了大錯。第一個犯人被注射第一劑藥後就出現巨大反應,不能夠進入失去知覺的狀態。這時醫生不得不宣佈停止行刑,但犯人還是因大面積心力衰竭而死。
有媒體報導稱,俄州使用的藥劑從來沒有經過試驗,其中鎮靜劑的劑量低於常規數倍,這使犯人一直不能失去意識。而在重重壓力之下,州長法林也決定第二件死刑延緩14天,並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此事。
在另一方面,這起事件也重新燃起了人們對是否應該執行死刑、或是如何執行死刑的激烈爭論。由於憲法第八修正案保護罪犯不受額外刑罰的條文比較含糊,聯邦最高法院一般理解爲只在聞訊時適用,並不用於死刑,所以高院多年來承認了絞刑、電椅、槍決等多種行刑方式,其中注射最爲普遍,但近年來也出現過許多問題。而至於俄州的死刑爲何出錯,還需要等待調查,我們也會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