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29日訊】美國紐約南區法庭要求微軟公司提交一名微軟電郵用戶的資料,遭到微軟公司的拒絕,拒絕的理由是:公司的電郵服務器在愛爾蘭。
紐約南區法庭的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James Francis)4月25日作出判決,不管數據存儲在美國還是海外,電子郵件的服務商在接到法院的搜查令後,必須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數據。
日前,微軟公司接到法院搜查令,要求其提供一名微軟電郵用戶的姓名、信用卡信息以及往來電子郵件。
微軟公司對此表示拒絕,給出的理由是公司電郵的服務器位於歐盟國家愛爾蘭的首都都柏林,美國司法部門發出的搜查令,對境外服務器不俱有管轄權。
25日,紐約南區法官判決,按照聯邦法律,只要收到搜查令,不論線上文件儲存在哪兒,都必須交給美國司法當局;如果司法部門需要與外國政府交涉才能獲得此類文件,將嚴重打擊美國司法機關的執法能力,加重司法當局的負擔。
對於這一判決,微軟表示不服從並將向紐約地區聯邦法院上訴,希望推翻南區法庭的裁決。
據報導,微軟公司之前曾多次向用戶保證,其位於海外的電郵服務器保證了用戶信息不受美國搜查令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