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記者高瑜疑失蹤 鮑彤:中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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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4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28日,在大陸社交平台上關於記者高瑜失蹤的消息佔據了很大篇幅,很多網友在網路上散發「尋人啟事」,據稱她已經失蹤60多小時了,失蹤原因不詳。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秘書鮑彤認為,高瑜的失蹤,中共當局負有責任。

「尋人啟示」稱,「中國著名記者高瑜女士,自4月24日失去音訊,其直系家屬電話,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如果有任何人知道高瑜女士消息,盡請告知,以解懸念,懇請大家協助尋找!謝謝!!! 請幫忙擴散!!」

《新唐人》記者試圖聯繫高瑜,電話無人接聽。

前中共領導人趙紫陽的智囊姚監復告訴《新唐人》,他也一直在聯繫高瑜,但是沒有人應答。

他說:「我們26號開會,就是『4.26社論發表25周年』那天,原來她說來的,她沒有來。有人去看過(高瑜家)門是鎖著的,她兒子也不在家。但是她兒子可能是出去做生意或者是活動,也可能不在。」

姚監復表示,高瑜是不是失蹤現在不好說,原來高瑜曾表示想出國,不知道是不是到國外去了?

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秘書鮑彤告訴《新唐人》,他聽說高瑜失蹤了。對於高瑜失蹤的原因,鮑彤表示應該去問中共政府,而且在高瑜失蹤問題上中共負有責任。

鮑彤說:「我想她失蹤無非是兩個可能,第一,可能政府叫她失蹤,那就是政府應該負責任,應該把事情公布,它根據什麼法律使高瑜失蹤?

第二個可能不是政府的責任,但是政府應該主持公道,應該保障高瑜作為公民的權利,保障她的人身安全,否則的話政府就是無能,就是沒有治理國家的能力,沒有保障公民安全的能力。我認為這兩種情況政府都有責任。」

有消息說,高瑜原定5月2日前往香港國際中文筆會會議,高瑜的失蹤與去香港有沒有關係呢?

鮑彤認為:「我想她要到香港去,這是她的權利,這是她的自由,一個公民如果在自己的國家裡面都不能自由的走來走去,這個國家還叫什麼國家。我不知道這件事,也可能根本沒有這件事,這根本不能成為理由。」

高瑜,資深媒體人, 1989年擔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後該報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 1994年11月被中共當局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將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曾多次獲得國際新聞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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